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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摇珠结果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2 17:06:41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标的类别 委托代码 案号 委托事项 当事人 中标机构号 当事人确认签名
测绘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13号 (2021)粤0114民初8685号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水口村水口粮站西门至赤炭公路边的部分水泥路面路段的面积进行测量。 原告:周冠贤,广州市小玉实业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花都区炭步粮食管理所 1号广东金兰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规划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17号 (2021)粤0114民初12298号 对被告于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期间所交付的原告仓库剩余的842520只“防颗粒物KN95口罩”进行质量鉴定。 原告:广州创美金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被告:张翠,肖良才,李俊,东莞居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李爱仁 3号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04号 (2020)粤0114民初15210号 1、对广州市花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涉案火灾事故提取的402室的断路开关(4号物证)、整栋楼的空气开关(5号物证)是否为漏电保护开关进行司法鉴定;
2、对上述开关的最大负载电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两个开关功能是否正常进行司法鉴定。
原告:赖燕云,张诗琳,雷珍秀,张贤任;被告:张运康  
无民事能力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11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9936号 对丘地坚的精神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申请人:丘地坚;被申请人:陈丽,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2号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15号 (2021)粤0114民特497号 对被申请人梁丽芬无民事行为能力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申请人:邓守棣;被申请人:梁丽芬  
法医鉴定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39号 (2021)粤0114民初8454号 对原告廖育才的听力损伤的伤情是否构成伤残及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 原告:廖育才;被告:广州清水锻造有限公司 7号暨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1、法医鉴定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42号 (2021)粤0114民初14014号 对原告江美珍是否构成伤残及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基准日:2021年2月5日 原告:江美珍;被告:张绍练 9号广东金域司法鉴定所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51号 (2021)粤0114民初15880号 对赵福强的伤残等级、后续医疗费、护理期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原告:赵福强;被告:许元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44号 (2021)粤0114民初15069号 对冯杨娣、毛俊杰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进行鉴定。 原告:冯杨娣,毛伟云,毛伟梅,毛伟娣,毛彩观,毛俊杰;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李正伟,陆友物流(广州)有限公司  
2、法医鉴定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13号 (2021)粤0114民初16799号 对原告黄海林本次事故造成医疗费用的非医保费用进行鉴定(包括药物费用、治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护理费、材料费及其他一切非医保费用)。(鉴定期限2个月) 原告:黄海林;被告:谢庆祥,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 3号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31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951号 对原告刘治国的医疗费中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费用部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申请人:刘治国;被申请人:刘招,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26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4322号 1、原告申请对原告江德兰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对原告江德兰的医疗费中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费用部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60日。
申请人:江德兰;被申请人:何仁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35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4670号 对原告李阳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申请人:李阳;被申请人:丁圣杰,丁和平,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36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4373号 对原告全昌金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申请人:全昌金;被申请人:刘光明,毕耀灿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38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3640号 对原告刘志成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为2个月。 申请人:刘志成;被申请人:罗伟权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02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685号 对曾宝玲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申请人:黄志勇,曾国梁,曾春玲,曾春梅,曾宝玲;被申请人:易世新,陈淸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12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2682号 对庾结红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后续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申请人:庾结红;被申请人:钟家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28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5534号 1. 对原告谢维华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请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原告:谢维华;被告:张建全,肖志瑶,刘法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5号广东恒鑫司法鉴定所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29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4004号 1. 对原告黄日炎的伤残等级 进行鉴定。(请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申请人:黄日炎;被申请人: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孙先海,顾建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30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6977号 1. 对原告黄路通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请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申请人:黄路通;被申请人:陈尚添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52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5512号 对刘运连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申请人:刘运连;被申请人:周德民,穗港消防服务公司惠州分公司,穗港消防服务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53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6020号 对王记忠的伤残等级及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申请人:王记忠;被申请人:杨广雷,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54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5011号 对罗永成的伤残等级及其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原告:罗永成;被告: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莘田经济发展公司,冯新友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55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3161号 对王刘强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申请人:王刘强;被申请人:广州市标乾广告有限公司  
4、法医鉴定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16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6554号 对原告詹冰冰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申请人:詹冰冰;被申请人:美婵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 9号广东金域司法鉴定所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17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9061号 对原告黎娜梅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申请人:黎娜梅;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城支公司,杨筛杰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18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5346号 对原告黄汉星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申请人:黄汉星;被申请人:黄振铿,龙英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19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7599号 对原告高瑞葵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原告:高瑞葵;被告: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刘扬升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20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5953号 对原告刘年解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申请人:刘年解;被申请人:蔡香丽,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21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6314号 对原告黄玉翠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原告:黄玉翠;被告:莫杰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45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3696号 对原告陈将军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申请人:陈将军;被申请人:广州市城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李志渊  
5、法医鉴定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43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5149号 对邵学峰人身损害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进行医学鉴定 申请人:邵学峰;被申请人:王刚,何海岭,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4号广东衡正司法鉴定所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14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5803号 对原告彭政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护理依赖程度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申请人:彭政;被申请人:张中林,耿付理,候团结,广州市福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46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0356号 对原告罗继洪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申请人:罗继洪;被申请人:宁湘桂,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蝶泉化妆品有限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47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4198号 对原告胡文水的伤残等级、拆除内固定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申请人:胡文水;被申请人: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潘辉龙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48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4810号 对原告周红卫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原告:周红卫;被告:广州市花都雅居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曾春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49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3941号 对原告谢榜奇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申请人:谢榜奇;被申请人:郝元甲,尹海玲,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罗定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50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5586号 对原告李平生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申请人:李平生;被申请人:广州市花都区花城德诚不锈钢经营部,彭永东  
6、法医鉴定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01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3033号 对陈丽娴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被申请人:陈丽娴,常兵兵 7号暨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03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0238号 对李锦丞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原告:李锦丞;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王新娣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05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0282号 对杜良本的伤残等级、后续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申请人:杜良本;被申请人:杜任溪,杜任杰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06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4547号 对张家键的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申请人:张家键;被申请人:王燕芬,王崑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07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9973号 对程义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申请人:程义;被申请人:江炬,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08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0156号 对陈嘉琦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申请人:陈嘉琦;被申请人:马奇峰,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09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576号 对成良菊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护理期、误工期、营养期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申请人:成良菊;被申请人: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梁鹏发;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潮州中心支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10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9936号 对丘地坚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申请人:丘地坚;被申请人:陈丽,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7、法医鉴定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22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5001号 对原告卢东仪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原告:卢东仪;被告:梁铭华,广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2号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23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4035号 对原告杨灿规的伤残等级、护理期、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申请人:杨灿规;被申请人:杨开周,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被告:广州精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24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4179号 对原告文金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申请人:文金;被申请人:康凯建,申建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25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5536号 对原告宋宗贤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申请人:宋宗贤;被申请人:李忠文,广州市茂建路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27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3707号 对原告尹铭甜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原告:尹铭甜;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邝进良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32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3687号 对原告陈剑彬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申请人:陈剑彬;被申请人:广州市国士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袁文燕,崔文辉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33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5502号 对原告赖春娣的伤残等级、后期医疗费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原告:赖春娣;被告:陈文思,黄建国,李显友,利宝保险有限公司花都支公司;第三人: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34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4009号 1、原告申请对原告雷徳付的伤残等级、后续医疗费和误工休息期限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2、广州市辉祥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对原告雷徳付的伤残情况与本次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原告的治疗费中是否包含治疗自身疾病的费用进行鉴定。鉴定期限60日。
原告:雷徳付;被告:李满运,广州市辉祥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01号 (2021)粤0114民初12435号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号之37栋2单元因加装电梯工程不符合设计图纸施工要求,故对其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原告:张茂东,刘星,樊文林,杨炳生,林业贞,邹伟波,赵玉萍,李广林,黄鸣穗,杨卓霖,马志鹏,侯丽华,徐玉彩,刘小敏;被告:广州锦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邓子龙 3号广东汇建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10号 (2021)粤0114民初11577号 被告广州市绿山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1、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桃花岭路9号10幢别墅【3#(B01S)、5#(B11)、8#(G10X)、9#(B03X)、10#(G08X)、12#(G09)、1#(B03X)、29#(B02X)、33#(B01X)、31#(B04X)】石材装修装饰工程的全部质量问题进行鉴定;
2、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桃花岭路9号10幢别墅【3#(B01S)、5#(B11)、8#(G10X)、9#(B03X)、10#(G08X)、12#(G09)、1#(B03X)、29#(B02X)、33#(B01X)、31#(B04X)】的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广州桃花源小区外墙石材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鉴定。
原告:北京华辉天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绿山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会计审计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14号 (2021)粤0114强清16号 摇珠选定(2021)粤0114强清16号申请公司清算一案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燃料公司巴江油库的公司账册的会计审计机构。 申请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经济发展总公司;被申请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燃料公司巴江油库 8号广州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21号 (2021)粤0114强清14号 选定(2021)粤0114强清14号申请公司清算一案对花都市盛丰经贸有限公司账册、资产的会计审计机构。 申请人:广州市花都区乡镇企业经济发展总公司;被申请人:花都市盛丰经贸有限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12号 (2021)粤0114民初16251号 对罗家毅、曾国全、房小辉、秦志江在合伙项目期间的所有关于合伙体经营的收支情况进行清算审计。 原告:曾国全,房小辉;被告:罗家毅,宋双;第三人:秦志江  
1、价格鉴证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08号 (2021)粤0114民初16694号 对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长山路象山五巷75号的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公司查看现场的日期为评估基准日。 原告:曾俊辉;被告:江金炉 4号广州市安衡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09号 (2021)粤0114民初16694号 被告申请对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长山路象山五巷75号的房屋自2014年10月1日暂计至评估之日期间使用涉案房屋的占有使用费。 原告:曾俊辉;被告:江金炉  
(2022)0114司法委托民0024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2874号 对粤D6023F车辆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害进行价格评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原告:刘晓珊;被告:屈高良  
2、价格鉴证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02号 (2021)粤0114民初12235号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富力金港城南侧与高速北延线西边约30亩地块范围内以下装修现值进行评估鉴定:1.一钢结构建筑物的2楼(约3800平方米);2.游泳池及更衣室、洗浴间等附属设施(约2000平方米)。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6月30日。 原告:刘廖武;被告:黄志容 7号广东信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03号 (2021)粤0114民初13162号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东华士楼之二第二层(含一楼部分地面)及楼梯间的装饰装修的现值进行价格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0月30日。 原告:郭建军;被告:曾金兰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15号 (2021)粤0114民初16057号 对涉案车辆豫Q9K717号车辆的维修费进行鉴定。 原告:张晨飞;被告:李少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车汇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李超,李聪  
3、价格鉴证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19号 (2021)粤0114民初12488号 对音响设备现有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7月7日。 原告:广东群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被告:韶关市优培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赵传义,武江区苏咔酒吧 6号广东文曲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20号 (2021)粤0114民初11530号 对2020年6月2日在广州市花都区郭塘新鹏南街一巷马路北500千伏北花甲线被吊车触碰损坏导致跳闸,造成触电网设备损坏数量及金额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6月2日 原告: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韦文晗,梁孟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11号 (2021)粤0114民初16239号 对涉案车辆鲁V33628号车/鲁V822X挂车因本案事故受损所需的维修费进行评估。(鉴定期限2个月) 原告:惠金刚;被告:林二娟,英德市润国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物证类鉴定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41号 (2021)粤0114民初15174号 对《购销合同》中“乙方负责人签名”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 原告:广州市花都区花城强格格力空调店,贺小丽;被告:广州欣欣冉岂休闲有限公司,邹水平,郑宙敏,李云 1号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
司法鉴定所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40号 (2021)粤0114民初13536号 对原告提交的《付款协议书》中“广州桃谷化妆品有限公司”字样的公章与被告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章是否一致进行司法鉴定。 原告:广州鼎盛化妆品包装有限公司;被告:广州桃谷化妆品有限公司  
医疗损害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37号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4127号 1.被告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对原告康素云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被告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的诊疗行为对原告康素云的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过错参与度;2.对原告康素云的护理期、营养期、休息期进行鉴定;3.对原告康素云的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申请人:康素云;被申请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8号广东中一司法鉴定中心  
房地产评估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16号 (2021)粤0114民初12436号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32号1区45座402房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分别以2012年5月18日及2021年12月9日为评定基准日。 原告:徐允桢;被告:江晓君 13号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
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1、工程造价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22号 (2021)粤0114民初14232号 对《润滑油项目生产线建设安装协议》中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鉴定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原告:济宁市兖州区金马容器制造厂;被告:广州市倍加润特种润滑油有限公司 19号广东华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23号 (2021)粤0114民初14232号 对《润滑油项目生产线建设安装协议》中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鉴定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原告:济宁市兖州区金马容器制造厂;被告:广州市倍加润特种润滑油有限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05号 2021)粤0114民初15168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港大道89-2游泳馆基础建设及配套设施设备装修项目的部分增量工程(签证编号002、003、005、006、009号)《现场工程量增加确认单》所记载的工程量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原告:广州润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广州莱卡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工程造价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06号 (2021)粤0114民初13412号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街大道5号泓辉商业中心裙楼天面采光顶部分及网架部分进行工程造价鉴定。鉴定基准日为2016年4月13日。 原告:广州鸿宇网架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广州泓辉盈泰投资有限公司 38号广州致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07号 (2021)粤0114民初13464号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79号京仕广场B座三、四层室内装修工程中已完成的实际工程量、因工程量变化而调整的工程单价、人工费及已完工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 原告:广东源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莱君德医美(广州)健康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18号 (2021)粤0114民初12089号 对申请人进行施工的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7号银燕大厦银燕商场项目消防整改工程及增加工程的工程造价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原告:广东顺益永华建设有限公司;被告:广州银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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