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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法院、花都住建局成立物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多元化解物业管理纠纷!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5 16:44:54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9月14日,花都法院、花都住建局共建的物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揭牌仪式在花都住建局举行。花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娜,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满雄,花都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勐等共同为诉调对接工作室揭牌。花都法院、花都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仪式。

  

      物业纠纷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影响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就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室建设,花都法院院长李娜强调,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健全物业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把诉调对接工作室打造成司法为民的窗口、纠纷分流的枢纽、定纷止争的阵地,为编织花都“多元化解网”注入更多调解力量。

 

      作为深入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改革举措,物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具有力量多元、制度规范、确认高效的特点。

      一是力量多元。该工作室分设在花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花都住建局,整合优势力量,设置专职调解队伍,花都法院负责调解业务指导,花都住建局开展日常监督管理。

    二是制度规范。花都法院、花都住建局深化合作,共同制定成立物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的实施方案、物业纠纷调解的工作细则,以制度形式明确工作室工作机制、调解程序、调解范围等内容,保障物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高效运行。

    三是确认高效。花都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后,对适合对接工作室先行调解的,主动引导,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交由对接工作室的物业调解员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物业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合同约束力。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申请,可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当事人申请出具调解书的,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转入审判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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