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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六巡察组向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4 16:44:49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7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孔祥富同志向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娜同志传达了市委书记张硕辅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龚红同志代表市委第六巡察组分别向李娜同志和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孔祥富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花都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陈耀斌同志主持反馈会议,李娜同志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张硕辅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龚红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有序推进法官员额制、司法公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多项司法改革,大力解决执行难,在疫情防控阻击战、扫黑除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各项任务中展现司法作为。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存在求稳守摊思想,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存在落差、偏差现象,主业意识不强,审判质量不高。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信访反映司法作风问题居高不下。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弱化,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审判、执行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监管不力,执行任职回避制度有偏差。领导班子担当意识不强,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松散,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龚红同志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坚持政治建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巡察发现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要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坚持从严治院,扎实培育良好的工作作风。三是坚持改革兴院,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孔祥富同志指出,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按时报告整改情况;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李娜同志表示,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虚心接受、全部认领,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实抓细。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全盘认领整改清单;二是聚焦问题意见,压实整改责任,全力破解整改难题;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抓好成果转化,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市委第六巡察组、市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有关成员、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花都区人民法院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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