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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费5800购买“情感挽回”服务无果后……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1 11:08:24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一、基本案情

20228月,程某(化名)与女友分手,为求复合在网络上寻找了金牌情感咨询师黄某(化名)提供“情感挽回”服务,程某向黄某支付了5800元服务费。程某获取一定咨询服务后,并没有实现挽回情感的根本目的,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服务合同并返还服务费5800元。

 

二、审理结果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认为,“情感挽回”是指为失恋者提供情感咨询服务并约定服务标准以帮助其挽回感情。本案中,根据双方微信记录,程某与黄某形成服务合同关系,“情感挽回”服务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法有效。从合同性质上来看,“情感挽回”属于委托合同,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此,在双方约定的“情感挽回”服务期间内,程某作为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黄某提供了一定服务,根据合同性质及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程某应当支付已经提供的服务费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通过庭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黄某收取服务费500元,退还程某服务费5300元。

 

三、法官提醒

伴随人们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婚恋市场中也衍生出“情感挽回”“情感咨询”等新业态服务。本案中,一方面依法认定“情感挽回”服务合法有效,支持劳动者付出劳动依法获得相应报酬,鼓励劳动者创新创业,释放新业态服务经济社会的潜力,另一方面,也认定被告的服务在客观上没有达到合同目的,在调解中引导被告向原告退还服务费,依法保护新兴行业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类似的感情咨询行业尚无明确的主管机构,从业人员资质参差不齐,服务合同履行效果也带有一定主观性,容易引发纠纷。广大消费者如果确有需要寻求指导,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有专业资质的咨询机构及持有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咨询师。

2)认真阅读合同中的相关格式条款,及时补充必要条款,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

3)明确服务内容与服务对价,确保每个服务阶段心中有数,并保存好相关凭证。

经营者也应制定详细确切的服务合同,明晰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尽量将服务具体化,将服务合同与收费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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