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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破产(清算)公益基金筹集和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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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意义: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作为全国首家成立的管理人协会,在广州中院的指导下率先制定实施《破产(清算)公益基金筹集和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无启动经费”破产案件公益基金池,既解决破产案件因无启动费用而难以启动问题,提高广州营商环境中启动破产程序指数,又减轻债权人作为申请人垫付启动经费的负担,减少债权人收回债务所需的司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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