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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商联——共建沟通工作机制、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23 15:02:57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关于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2021年2月22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与广州市花都区工商业联合会就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沟通工作机制签署合作协议。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波,区法院和区工商联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娜和区工商联书记朱震分别代表区法院和区工商联共同签署《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广州市花都区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建立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沟通工作机制的合作协议》。
  随后,区法院和区工商联召开首次联席会议,就如何为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精准、及时、有效的司法服务进行了座谈。区工商联书记朱震表示,将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密切与法院联系合作,认真落实好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沟通工作机制的各项工作,依法向人民法院反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司法诉求,引导民营企业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娜表示,区法院将切实采取措施增强运用法治手段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司法能力,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一是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作用,推进民营经济领域高发性、类型性矛盾纠纷的诉源治理;二是妥善审理涉企案件,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效应,坚决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三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服务能力,严格办案纪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波作总结发言指出:一是将党建工作与法治教育结合起来,把准政治方向,守住法治轨道,有效提升民营企业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健康成长;二是将法律监督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审慎司法,不断增强法律服务意识, 加强普法和调解工作,推动纠纷化解、风险预警和诉源治理,帮助民营企业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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