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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30 18:04:03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巡察,并于7月30日反馈巡察意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市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整改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全面从严治党治院、在更高水平建设“审判强院”的关键之举,坚决压实责任,主动认领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现根据规定公布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理论、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7月30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结束后,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深刻领会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整改任务,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起点要求、高标准谋划,总体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
  二是细化整改任务。院党组班子牵头对巡察反馈3个方面32个问题逐条研究、深入剖析,制定了《中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为83项整改措施,拉单列表对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各项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有条不紊进行。
  三是全力推进整改。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整改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照整改清单,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主要领导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听取巡察进展情况,对重大问题亲自督办跟踪,分管领导定期对整改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对整改工作再部署、再压实。反馈意见会后,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整改存在问题。对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先后召开9次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是严肃整改纪律。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执纪监督,强化日常动态跟踪和督促检查,定期梳理整改推进情况,分析整改成效。建立整改责任体系和责任台账,明确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严格执纪,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落实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2个问题中,属于立行立改和3个月集中整改的27个问题均已完成,5个问题正在按期整改中。针对上述问题制定的83条整改措施中,77条已按期完成,6条同步作为常态化工作持续推进,完善相关制度28个。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15件信访件全部办结。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核心引领作用不突出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1. 政治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效,存在“上热中温下冷”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一是紧抓理论学习。抓住“关键少数”,制定《中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学习内容、次数等方面对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进行规范。划出学习重点,理出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第一时间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书籍和法规。党组成员紧密联系分管工作开展学习交流,把科学理论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二是营造学习氛围。对干警理论学习“再加温”,扎实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党组、党支部书记为干警讲授专题党课29次。依托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学四史”专题辅导等政治轮训、专题学习,开展诵读红色书信、瞻仰革命遗址等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三是加强督学考核。定期通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情况,组织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考试,检验干警学习效果。
  2. 重大决策工作制度不健全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一是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重大决策工作制度。制定《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做到会前充分沟通、充分酝酿、认真听取参会领导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有计划地推进工作开展。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均按细则认真落实。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3. 抓重点工作缺少主动作为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环评”工作,组织召开参评2021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的动员部署会,对标评审标准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进度定期汇报制度。加强评价指标监控,落实“执行合同”指标数据月报制度,找准数据“落差”原因,督促整改落实,目前已公布8月、9月、10月数据。深化“建巡服”机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保护被侵犯商标权的品牌,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加强保护司法建议,其中2份被采纳。打开大门纳诤言,主动走访区重点企业、各大银行,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座谈会,认真听取企业家代表意见及建议。制作营商环境宣传小册子,官微推送“立审执”操作指引,推行优化营商环境开放日活动,重点介绍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诉调对接、司法拍卖等措施做法,为企业商户提供智慧、高效、贴身诉讼服务。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注重提炼总结,在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基础上,制定《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办法(试行)》,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聚焦“黑财清底”,加强与房管、村社等沟通协调,推进拆迁安置房的确权登记工作,加快“黑财”处置流程。围绕“行业清源”,发出涉黑涉恶案件司法建议21份。持续抢占扫黑除恶斗争宣传阵地,加大普法宣传频率,开辟扫黑除恶斗争官微官博专栏,截至目前推送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动态31条,按照上级要求,适时发布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积极协助扫黑部门拍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纪录片。
  (二)司法改革任务完成情况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
  4. 刑事诉讼改革任务落实不彻底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一是落实庭前会议规程。制定《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前会议实施细则》,细化适用条件,明确召开范围。二是规范法庭调查程序。制定《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重点案件庭审突发情况处置工作方案》,提炼庭审突发情况,总结应对措施,提升法官庭审驾驭本领。三是坚持证据裁判。落实排除非法证据规程,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持续走深走实。
  5. 变通应对立案登记制度改革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一是深化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加强人员培训,规范立案行为,提高立案质效。二是建设好“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加快推行现场立案、网上自助立案和扫码自助立案“三位一体”立案模式,畅通立案渠道,增设诉讼服务自助查询终端平台,加强诉讼服务引导,为群众立案提供便利。三是规范诉前联调与立案工作衔接。严格落实诉前联调工作制度,科学发挥诉前联调“前挡”作用,确保纠纷应调则调,当立则立。
  6. 应加大审判质量保障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一是常态化开展全覆盖案件质量评查。修订《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方案》,缩短评查周期,扩大评查范围。结合工作岗位变动,印发《花都区人民法院关于调整评查委员会成员的通知》,优化评查人员布局,调整评查人员分工,保障评查工作公正、有序进行。二是加强审判监督。落实承办法官发改案件听证制度,季度化开展发改案件约谈工作。三是突出制度支撑。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修订《花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落实类案检索制度,制作《类案检索方法及操作手册》,拓展审判系统检索功能。提升精品意识,落实市中院《关于推进2021年度“一规范两提升三精品”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将“三精品”工作列入年度审判执行工作计划,今年以来,3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7篇案例、庭审、裁判文书在全市法院“三精品”竞赛中获奖。
  7. 司法审执辅助事务外包要加强廉洁风险管控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一是严格落实拍辅机构选定机制。对接机构负责人,开展驻前廉政、保密、纪律教育。二是提升重大业务廉政风险管控能力。释明廉政风险,加强风险管控。三是加强驻场工作人员管理。构建专人专岗专责管理模式,由执行指挥中心固定专人管理驻场工作人员,如实填报《辅助机构人员信息登记表》。
  (三)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尚未树牢
  8. 便民服务设施建设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求
  该项为深入整改事项,目前正在推进整改中。一是持续推动已立项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向相关部门专项汇报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推动解决群众诉讼多地奔波问题。二是加强协调“智慧法院”建设进程。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为方便群众诉讼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9. 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入脑入心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一是强化司法作风建设。持续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来访接待专员、诉讼指导员,设置适老专窗,专人解决老年群众沟通交流、立案操作等困难问题。公开来访电话,办案团队设立接听回复电话专岗,便于群众查询案件进展。规范12368服务热线转办事项流程和时限,实时监控事项办理情况,对迟延回复群众的法官予以通报。近三月,处理12368诉讼服务热线留言169条。二是持续提升办案效率。依托“智慧送达平台”,大力推行电子送达,实现送达工作统一管理、全程留痕、实时可查。落实上诉案件移送登记管理制度,制定《花都区人民法院上诉案件移交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大力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力度。深化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整合现有多元化解平台资源,充分发挥委派调解、特邀律师调解等调解平台作用。围绕提升专业、行业解纷能力,释放劳动争议裁审衔接、“道交一体化”解纷模式、商事调解中心、金融、物业纠纷等化解平台效能,快速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案件。对标对表上级一站式多元纠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一站式多元纠纷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力度,截止目前,该项工作质效评估排名全省第一。四是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围绕庭审技能提升,建立庭审听审制度,组织资深法官旁听庭审活动38场,归纳经验做法,指出存在问题,听审情况在全院通报。组织辅助人员庭审礼仪培训,提升庭审礼仪和庭审质量。加大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司法公开力度,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
  10. 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追求有偏差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一是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紧盯人民群众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需求,依法办理好教育、就业、医疗、消费、住房、养老、婚姻家庭等民生领域案件。二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落实《市法院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深度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试行)》《关于开展第一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学习的通知》,以高质量司法裁判评价、规范、引导社会行为。三是着力提高法官释法析理水平。适时发布具有指导意义的优秀裁判文书、案例、审判工作指引,统一裁判尺度,提升法官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能力,将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纳入案件质量评查重要内容。
  第二方面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差距,廉洁风险防控漏洞多
  (一)履行主体责任不严实
  11. 需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落实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制定《中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责任,按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二是强化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纪律月等活动,狠抓顽瘴痼疾整治,纯洁队伍,改变作风。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12. 管党治党压力传导逐层递减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中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的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强化压力传导,督促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用好谈心谈话。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帮助干警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严肃执纪问责。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纪问责。
  13. 执行免予刑事处罚规定不严格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修订《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免予刑事处罚必须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规定。
  14. 应加大审判、执行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监管力度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一是规范审判人员职责。印发《花都区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组织)、审判辅助人员职责清单(试行)》,明确院庭领导、员额法官、辅助人员权限、责任。二是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全流程日常监督。修订《花都区人民法院关于“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办法》《花都区人民法院长期未结案件管理办法》,制定《花都区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工作规程(试行)》《花都区人民法院财产保全工作的规定(试行)》等文件。定期开展审限专项督察,采取“审限3天内案件提示”日报制。加强执行案款往来监管,实现“一案一账号”,执行办案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当事人、法官案款到账情况。定期开展执行案款清理专项行动,官微推送公示执行案款发放情况,截止目前,已公布9期。三是强化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要求审判人员及时准确录入案件流程办理信息,确保为当事人提供全面、全程、及时的审判流程公开服务。组织业务部门核查、补录案件信息,确保审判流程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接受当事人监督。
  (二)监督责任弱化
  15. 需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
  该项为6个月深化整改事项,目前正在推进整改中。配强纪检监察力量,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现已到位,专项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完善党组分工,由政治部主任分管督察室,政治部副主任负责主抓督察工作。充分发挥机关纪委职能作用,联合政治部(督察室)积极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
  16. 规范纪检工作流程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审判和纪检工作业务水平,双管齐下,纪检、审管联合开展审判工作监督检查,加强审务监督工作专业性。坚持制度管事,制定《花都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花都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条例(试行)》,规范纪检工作流程。
  17. 应主动加强日常监督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严格落实《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作用,落实廉政监察员季度汇报工作制度。完善因私出国(境)管理机制,修订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
  (三)内控机制虚化,廉洁风险较高
  18. 任职回避制度执行有漏洞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基本整改完毕。依法落实任职回避制度。提醒干警履行职责时,严守“三个规定”,提高防止利益冲突、防范廉政风险意识。
  19.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制定《花都区人民法院费用报销实施细则》,规范干警出差报销、经费使用等制度。
  20. 内控措施需完善
  该项为6个月深化整改事项,目前正在推进整改中,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认真完善和落实内控制度要求,理清岗位职责分工,实现物资采购、验收、发放“双岗制”,在不同环节相互监督,防范廉洁风险。制定《花都区人民法院制服洗涤管理规定》,规范台账管理。
  第三方面问题:党的组织建设质量不高,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规划
  (一)领导班子表率作用不突出
  21. 班子成员大局意识有待继续增强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摆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在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中相互支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二是在议事决策中,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把全院各项工作放在“十四五”规划和广州“四个出新出彩”等大格局中思考、谋划、推动。
  22. 班子成员担当意识有待继续提高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充分履行审判职责。发挥院领导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头雁”效应,落实院领导办案规定,制定《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院庭长办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院领导参与办理分管部门发回重审、“四类案件”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职责。
  (二)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23. 破解“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一是夯实党支部战斗堡垒。强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落实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分层分类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二是推进争先创优。以品牌创建为主线,组织开展党支部示范点建设,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刑庭党支部被评为区五星党支部。三是加强督学考核。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政治轮训,通过网上学习考核和现场抽查检验学习效果,及时查漏补缺。
  24. 杜绝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一是严格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制定学习计划,规范台账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二是丰富组织生活形式。举办红色书信诵读比赛,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史学习主题党日活动,赓续红色基因。三是规范组织设置。加强和推进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明确各级党组织的设立条件和标准,理顺和完善基层党支部组织体系。
  25.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待加强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2021年1月18日,全院政府雇员党员已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2021年1月后招录的非编党员均已按规定在办理入职手续的同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今后将严格落实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三)党管干部基础性工作不牢
  26. 干部队伍梯级培养意识有待提高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一是建立健全队伍梯级培养规划,实施全域储备,完善干部后备库建设,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跟踪培养和综合锻炼。二是建立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压担培养的立体培训模式,加强业务岗位和综合岗位轮岗,提升年轻干部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三是建立人才储备动态补充机制,根据单位职能发展需要,科学有序推进招录工作,及时补充保密、档案、纪检等所缺所需人才。
  27. 需从严进行干部日常管理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一是落实考勤管理制度。制定《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考勤管理,把考勤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不定期开展考勤检查,内网通报检查情况。二是严格规范会议管理。建立会风会纪监督通报制度,严肃会风会纪问题,落实会议签到,规范请假审批,加强监督会场纪律。
  28. 人事档案管理有漏洞
  该项为6个月深化整改事项,目前正在推进整改中。一是完善补充档案信息,规范装订存档,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二是严格审查认定人事档案信息。对干部人事档案做到应审尽审,干部信息认定准确无误。
  29. 对干部重使用轻关爱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一是及时补充办案力量。推进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充实办案力量,以人案比为基础,科学调整人员配比,保持办案力量、辅助力量分布动态均衡。二是及时开展法官等级晋升工作。严格落实“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机制,择优选升法官等级,进一步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活力,增强法官职业荣誉感。三是充分发挥工会职能,组织开展积极健康文体活动。
  (四)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30. 编制使用存在结构性失衡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科学调整编制结构,大力面向本院及其他法院遴选法官,各类人员构成日趋合理。
  31. 职岗不符问题存在
  该项为6个月深化整改事项,目前正在推进整改中。根据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需要,科学调整职岗,进一步增强人员和岗位适配性。
  32. 执行轮岗交流制度不到位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干部交流轮岗规定(试行)》,分批分次实施干部轮岗、调岗,现已对33名同志进行轮岗、调岗。
  三、巩固深化整改、推动更大成效
  下一步,中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清零见底,加强巡察成果转化运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以过硬的整改成果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筑牢政治忠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政治本色不变。
  二是狠抓后续整改,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梳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明确时间进度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抓,锲而不舍改,确保整改到位。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标本兼治措施,构建长效机制。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更好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着力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的平安生活。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扎紧制度笼子。坚持正确人才导向,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管理培养制度,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热情。坚定不移正风反腐肃纪,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20-66831858,邮箱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6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电子信箱:hdfy@gz.gov.cn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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