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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 《知识产权应诉提示书》,请根据指引四步走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6 11:02:44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我都不认识原告,为啥告我?

原告诉请3万块钱赔偿,我请律师也要花费钱,就不能直接跟原告谈谈?

我们是小本经营,诉讼成本太高,我们无力负担……

 

 

如今,知识产权在引领创新驱动发展和支撑市场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中小微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中相对活跃的部分,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01

缺乏专业应对能力,手足无措

一方面,在常见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被告多为网店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或中小微企业,其讼能力不高。另一方面,由于其未能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性,故大都没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纠纷,在收到诉讼资料后,不知道如何有效应诉。

02

诉讼成本较高,举证困难

经统计,花都法院近三年受理的涉案标的额在2万至5万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占案件总量的70%左右。普遍有诉讼成本高、举证难等现象,造成法院开庭后需多次补充证据,导致多次开庭,严重影响审判效率。

03

想找原告协商和解,无法联系

部分愿意主动和解的当事人,无法掌握原告的联系方式及信息,不能及时与原告沟通协商解决。

 

探索新举措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为减少中小微企业诉累,我院创新举措,在向知识产权纠纷被告送达诉讼材料中增加《知识产权应诉提示书》,引导其四步走积极全面诚实提交证据,进行有效抗辩或自动履行。

1

遇事不慌,先核实——是否存在被诉事实

提示被告先审查原告是否有权起诉:根据原告提交的公证书等证据,核实被诉商品是否为自身生产或销售

2

心中有数,搜类案——是否构成侵权

确认存在被诉事实后,提示被告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搜索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审判结果,了解是否构成侵权及赔偿标准。

3

合法来源,要举证——考量侵权情节

提示销售行为的当事人积极举证,披露直接的供货方、授权资质、销售数据等交易凭证,作为法院认定侵权情节及赔偿金额的依据。

4

抗辩或和解,多沟通——有效化解纠纷

在征求原告同意情况下,法院在提示书中提供其联系方式等信息。被告如确有侵权行为,可与原告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后,可申请法院审查和解协议,并出具民事调解书或民事裁定书结案。如不认同侵权或和解不成功,则提示当事人将相应的答辩意见及证据在答辩、举证期内提交法院,积极应诉

我院立足司法为民、主动作为,通过向自身应诉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知识产权应诉提示书》,将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有效举证抗辩,尽可能引导其在开庭前解决矛盾纠纷,减少诉讼成本,助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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