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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保护令,筑牢反家暴防线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26 00:00:00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广州法院发布四篇反家暴案例,彰显了法院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坚定态度。其中,花都法院有两案入选。

 

案 例 一

人身安全保护令+N”综合施策

破解受家暴妇女离婚难题

 

基本案情

小明与小美(女)系夫妻关系。双方婚后生育一女。

因小明情绪不稳定,小明与小美在女儿面前多次发生家庭冲突。某天晚上,小明以小美天气冷还带女儿出门为由,在快递柜前推打小美。经小区保安劝阻,小明仍不停手,并在殴打小美的过程中还误伤女儿,小美报警并到医院就医。后小美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做法

花都法院就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组织进行了听证,认定小明公开对小美实施了家庭暴力,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向属地妇联、居委、学校等单位送达,第一时间构筑起保护墙

针对小美起诉离婚事宜,法院迅速组织双方调解离婚。经批评教育,小明深刻认识到其实施暴力对婚姻家庭及女儿造成的伤害,表示同意离婚,女儿由妈妈抚养,爸爸小明按月支付抚养费,并向小美支付家务劳动补偿、精神损害赔偿。同时,法院对小美进行心理疏导,消除其因遭受家庭暴力带来的心理阴影,让小美走出感情的泥沼。

法院还对双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小明表示以后会正确沟通化解矛盾。受到教育后的小明未再作出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当行为。

典型意义

本案系以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妇女权益,离婚诉讼中支持因家庭暴力造成精神损害赔偿的典型案例。花都法院在签发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之后,打出了调解+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的系列组合拳,一方面帮助受家暴的妇女及时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到子女抚养权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有效维护了受家暴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让施暴者认识到家庭暴力给家庭关系和子女健康成长带来的负面影响,引导施暴者及时认错改正,避免因家庭暴力衍生其它纠纷。

案 例 二

以人身安全保护令防范家庭暴力波及子女

基本案情

小刚与小敏(女)婚后育有一个女儿。

小刚有酗酒习惯,时常酒后失态,多次当着未成年女儿的面对小敏实施暴力行为,年幼的女儿常常感到害怕、无助。2025年中,小刚酒后暴力殴打并使用言语辱骂小敏,致使小敏头部损伤。小敏报警,随后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做法

花都法院收到小敏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后第一时间进行审查,并向公安机关调查了解案件情况。考虑到未成年子女长期见证家暴行为会造成不利的心理影响,花都法院联系了妇联、属地居委,并主动推送相关信息给未成年子女所在学校,提醒学校关注孩子心理状况,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经听证,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立即向派出所、妇联、属地居委送达民事裁定书,并对小刚进行批评教育、释法说理。法院还将案件情况同步通报给了妇联、属地居委,告知后续如波及未成年子女,相关部门收到求助信息后及时报案处理,必要时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心理辅导,并可以代为申请保护令。

典型意义

本案系可能波及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对于在人身保护令申请案件中发现未成年子女可能受到侵害的,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享有权利,并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属地妇联、居委、学校等,形成联动保护屏障,避免家暴行为波及未成年子女,减少对未成年子女的伤害,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

 

   源丨广州市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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