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4执6146号等案款发放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现本院公示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情况(见下表),公示时间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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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发款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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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粤0114执6146号 |
(申请人) |
杨新强 |
于秀梅 |
12895.68 |
拍卖被执行人房产,买受人申请退回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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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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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4执9182号 |
潘志彬 |
莫洪权、唐江苹 |
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0 |
拍卖被执行人车辆,支付辅助拍卖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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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5)粤0114执10662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
毕永铵 |
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566 |
拍卖被执行人房产,支付辅助拍卖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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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6)粤0114执262号 |
邓小红、汤日红、秦子栋、黄超、任启豪 |
郭朝阳 |
郭朝阳 |
2000 |
罚金和退赔案件已执行完毕,多缴纳款项退回被执行人 |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它案外人可以向本院主张其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但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本院将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按公示的金额发放款项。
特此公告
2026年2月27日
经办法官:曾敬林
联系电话:020-38612719
粤公网安备 44011402000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