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4执10136号等案件案款发放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现本院公示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情况(见下表),公示时间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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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发款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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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656 |
支付拍辅公司拍卖辅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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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5)粤0114执10136号 |
赖坤林 |
余国泉 |
闫军利 |
7252.4 |
支付买受人垫付的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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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5)粤0114执5512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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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永耀、张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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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8085 |
支付拍辅公司拍卖辅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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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5)粤0114执12751号 |
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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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锦锋、罗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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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 |
694 |
支付拍辅公司拍卖辅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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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5)粤0114执10608号 |
广州兆华金丰农牧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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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新溢、郑玉环
、郑炳南、郑安仔、关银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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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71569.49 |
依据分配方案,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转移案款71569.4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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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5)粤0114执12924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元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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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爽、广州磊翔贸易有限公司、谢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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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181 |
支付拍辅公司拍卖辅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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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5)粤0114执12924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元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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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爽、广州磊翔贸易有限公司、谢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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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爽 |
191808 |
预留被执行人(一家四口)唯一住房租金补贴,发放被执行人 |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它案外人可以向本院主张其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但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本院将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按公示的金额发放款项。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6日
经办法官:陈火超
联系电话:020-38612714
粤公网安备 44011402000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