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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4执恢1133号案款发放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07 11:01:02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5)粤0114执恢1133案款发放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现本院公示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情况(见下表),公示时间三天。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发放金额(元)

发款原因

1

2025)粤0114执恢113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刘国坚、黄志安

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

8742

拍卖房产得款,支付辅拍费。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它案外人可以向本院主张其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但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本院将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按公示的金额发放款项。

特此公告

 

202657

 

经办法官:夏雪

联系电话:020-3861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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