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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任务进展动态】拒不还钱?转移财产?这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请查收!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25 18:40:50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被执行人贺某某收到来自花都法院的《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在预告书的威慑下,贺某某最终履行了义务,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达成和解,拒不履行

       贺某某与叶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自移送到执行局开始,执行法官就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联系当事人协商解决。2019年12月30日,双方在执行法官调解下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庭向申请执行人支付2万元,承诺余下8万元分期支付,申请执行人也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车辆的查封。本以为本案至此可以圆满落幕,但是在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被执行人只支付了1万元便拒绝履行义务,并且下落不明,案件陷入僵局。

       转移财产,涉嫌拒执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依法于2021年5月10日对案件恢复执行,在财产查询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已将其名下的车辆过户给了他人。经研判分析,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人贺某某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并且转移财产,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犯罪预告书,司法有温度

       为了避免执行过度,体现司法温度,执行法官通过EMS、广州法院微送达小程序、短信三种途径同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告知其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及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在2021年6月16日前履行义务。6月15日,被执行人贺某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愿意履行义务。6月21日,被执行人当庭付清余款7万元,本案至此执行完毕。

      《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是花都法院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采取预防性法律措施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既体现了法院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决心,也彰显了执行的温度和善意,有利于推动形成“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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