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4执异208号
林进兴、武汉不恋过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爱倩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汇智添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凯辉长江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院在执行(2023)粤0114执5951号申请执行人诚易(广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优车库网络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诚易(广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追加沈天诗、林进兴、优车宝(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武汉不恋过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爱倩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汇智添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凯辉长江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该案的被执行人。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执行异议通知书、听证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5月22日14:20在本院十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听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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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联系电话:赖秋芳 020-6683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