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告(裁定)
(2024)粤0114民初2734号
郑州换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广州壹顺奇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优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郑州换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广州壹顺奇贸易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郑州换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广州壹顺奇贸易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郑州换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州壹顺奇贸易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郑州换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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