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告(传票)
(2024)粤0114民初4671号
赖春秀:
本院受理江凤桃与孟小菊、张小如、杨月红、赖春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江凤桃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三被告共同向原告退款67249元及支付逾期违约金(以67249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8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7月7日为5864.48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现本案定于2024年6月6日9时30分在本院花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联系人: 陈雅敏、石明鑫
联系电话:020-6683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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