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114民初4779号
任雪霞:
本院受理杨小梅与任雪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裁定:本案按原告杨小梅撤回起诉处理。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该裁定,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联系人: 张家齐、汤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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