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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4执异158号申请人广州市耐普电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市科电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7 09:45:31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114执异158

吉林市科电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周宜国、杨勇、吴君、梁石磊、臧远龙

本院受理(2024)粤0114执异158号申请执行人广州市耐普电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市科电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执行裁定书,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裁定如下:准许异议人广州市耐普电源有限公司撤回异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十六

 

联系人:龚珏、刘健东

联系电话:020-66831851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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