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4执异196号
广州市花都区士华铝制品厂、广州田米铝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异议人佛山市劲盈贸易有限公司与原案申请人佛山市合力荣辉模具有限公司、原案被执行人广州市花都区士华铝制品厂、广州田米铝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佛山市劲盈贸易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24)粤0114执异196号执行裁定,提出复议。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复议申请书副本。佛山市劲盈贸易有限公司的复议请求如下:请求撤销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0114执异196号执行裁定书;2.依法裁定暂停对(2023)粤0114执5701号执行案件中拍卖广州市花都区士华铝制品厂内所有设备设施所得款进行分配的执行行为;3.依法裁定将(2023)粤0114执5701号执行案件中拍卖广州市花都区士华铝制品厂内所有的设备设施所得款广州田米铝业有限公司,用于清偿广州田米铝业有限公司所欠债务。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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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联系人:华章玮、郑玲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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