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稿)
(2024)粤0114执异26号
朱顺红:
本院在执行(2023)粤0114执6613号申请执行人黎汉梅与被执行人广州咔奇咔奇理发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中,申请人黎汉梅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追加第三人朱顺红、高文博为该案的被执行人。现本院已审理终结,依法作出(2024)粤0114执异26号执行裁定书。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14执异2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按申请人黎汉梅撤回异议申请处理。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