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告(传票)
蒋小霞:
本院受理商伟东、商志鹏、商志朗与蒋小霞合同纠纷一案,商伟东、商志鹏、商志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就庾秋香交通事故意外死亡事件向蒋小霞追讨赔偿,赔偿金额合计209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本案定于2024年6月26日14时30分在本院花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联系人: 周海涛、石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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