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114执异261号
李剑、广州芙蓉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蒋红玲、黄志刚、覃军华:
本院在执行(2023)粤0114执8112号申请执行人曾宪钊与被执行人李剑、广州芙蓉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曾宪钊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追加被申请人蒋红玲、黄志刚、覃军华为该案的被执行人。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执行通知书、听证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06月04日14:30在本院十二号法庭举行听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联系人:龚珏、刘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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