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告(传票)
徐义冬:
本院受理黄土保与徐义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林清平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劳务款48149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本案定于2024年7月5日10时40分在本院七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zdqz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联系人: 周嘉、邓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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