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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14民初8100号原告广州骏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马义正 、第三人广州万希影城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公告补正裁定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3 15:48:51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14民初8100    

广州万希影城有限公司:

原告广州骏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马义正 、第三人广州万希影城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该民事判决书正文及判项中的“(2023)粤0114民初3320号”更正为“(2023)粤0114民初3220号”。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联系人: 王法官、刘书记员

联系电话:02066831556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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