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曹飞:
本院受理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0元;2.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0元为基数,从2023年10月26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计算,暂计至2024年2月23日为1,701元);(上述第1、2项金额共计151,701元)3.请求贵院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均由被告承担。现本案定于2024年7月8日10时30分在本院九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zdqz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李雯静法官
联系电话:020-66238158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