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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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强、钟燕红:
本院受理广州市德望泰贸易有限公司诉张志强、钟燕红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广州市德望泰贸易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确认张志强对登记在钟燕红名下的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如意街56号(登记字号:花房0347538)房产享有50%份额,该份额价值约人民币688165元;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保函担保费用均由两被告承担。
现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十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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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
联系人:赖秋芳法官、汤婉斌书记员
联系电话:020-66831513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5号(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