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告(传票)
(2024)粤0114民初2203号
许业志:
本院受理唐琳诉许业志民间借贷一案,唐琳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30000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用4500元;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现本案定于2024年8月6日14时30分在本院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zdqz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联系人: 麦淑晶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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