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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14民初9499号李镇洲与庄晓芸、陈锦顺、陈玉刚、阮兆佳与广东融百纳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24 17:35:54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14民初9499   

陈锦顺、陈玉刚、阮兆佳、广东融百纳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镇洲与被告庄晓芸、陈锦顺、陈玉刚、阮兆佳 、第三人广东融百纳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人庄晓芸的上诉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李镇洲的全部诉讼请求;2.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李镇洲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肖志强

联系电话:020-6683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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