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告(传票)
梁德华:
本院受理江丽仪与梁德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江丽仪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6万元整。现本案定于2024年8月28日14时30分在本院花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联系人:周海涛、石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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