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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世列诉深圳市振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李迪华、郭炼辉劳动争议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2 14:48:05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告

 

李迪华

本院受理梁世列诉深圳市振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李迪华、郭炼辉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梁世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确认原告与被告在20211110日至2023414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判决两被告支付2022111-2023131日工资66000元;3,判决两被告支付202321-2023414日生活费5520元(1840*3个月);4, 判决两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640013200*2个月)元;5,判决两被告支付原告未休年休假工资7282.76元;6,被告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7,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司法鉴定费用。以上共计:105202.76元。现本案定于2024925930在本院七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zdqz  年七月

 

联系人: 周嘉、邓晓琳

联系电话:66853623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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