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告
李迪华:
本院受理陈盛坚诉深圳市振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李迪华、郭炼辉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陈盛坚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深圳市振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原告2022年10月1日 -2023年1月31日工资33070元;2、判决被告深圳市振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原告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8日生活费1840元;3,判决被告深圳市振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6200元;4、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司法鉴定费用。现本案定于2024年9月26日9时30在本院七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zdqz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
联系人: 周嘉、邓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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