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4执异405、406号
马洪珍:
本院在执行(2023)粤0114执12154号申请执行人王文宝、梁露与被执行人广州广啤精酿啤酒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两案中,申请人王文宝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追加余细毛、陈波、何永、冯行伟、马洪珍为该两案的被执行人。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执行异议通知书、听证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8月23日16:40在本院十号法庭公开开庭听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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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联系人:赖秋芳、汤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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