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告
曾进展: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启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曾进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15491.14元及滞纳金1529.75元(滞纳金以每月拖欠的物业管理服务费1106.51元为本金,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分别自次月1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6月30日);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21年3月至2023年3的公摊电费1932.15元、2021年4月至2023年3月的水费470.90元;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本案定于2024年10月16日9时30分在本院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联系人: 彭军、麦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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