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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4民初3079号刘维栋与邱亚华、陈华春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26 17:55:24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14民初3079   

陈华春

本院受理原告刘维栋与被告邱亚华、陈华春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人邱亚华的上诉请求为1.撤销原审法院作出的(2024)粤0114民初3079号判决;2.改判欠付工程款利息计付时间自20231016日开始计算;3.改判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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