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4民初8853号
唐鹏:
本院受理原告崔穗娜与被告唐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崔穗娜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zdqz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联系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王大亮法官
联系电话:020-66853634
地址:广州市花都新华路26号花都区人民法庭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