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4民初15440号
东莞市乐捷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广州聚牛贸易有限公司与东莞市乐捷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114民初15440号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联系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尹法官,020-66831527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