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公示信息 -> 送达公告 ->正文

(2024)粤0114执异603号申请执行人陈乔与被执行人广州伊丝卡鞋业设计有限公司、胡立波及被申请人马涛、黄懋、张文彬、马梅娟、张福永、肖莹、绵竹腾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公告裁定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03 16:39:33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14执异603

马涛、黄懋、张文彬、马梅娟、张福永

本院受理2024)粤0114执异603申请执行人陈乔与被执行人广州伊丝卡鞋业设计有限公司、胡立波及被申请人马涛、黄懋、张文彬、马梅娟、张福永、肖莹、绵竹腾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执行裁定书,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陈乔的申请。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zdqz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联系人:李雯静

联系电话:020-66831847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6号综合审判庭

网站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公示信息| 诉讼服务| 审判信息| 执行信息| 裁判文书| 互动交流

版权所有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试用或建立镜像

粤公网安备 44011402000243号 粤ICP备180127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