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公示信息 -> 送达公告 ->正文

(2025)粤0114民初2351号原告广州慕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郭丽、广州茵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彭文、广州宝来化妆品有限公司、江美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06 17:09:23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2025)粤0114民初2351

 

彭文、广州宝来化妆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5)粤0114民初2351原告广州慕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郭丽、广州茵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彭文、广州宝来化妆品有限公司、江美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广州慕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六日

 

网站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公示信息| 诉讼服务| 审判信息| 执行信息| 裁判文书| 互动交流

版权所有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试用或建立镜像

粤公网安备 44011402000243号 粤ICP备180127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