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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4民初4682号原告广州市兴越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万炜锋、东莞市达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万达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03 11:30:50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2025)粤0114民初4682

 

万炜锋、万达锋: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兴越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万炜锋、东莞市达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万达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粤0114民初4682号民事裁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本案的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广州市兴越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财产保全费2446元,公告费400元,均由原告广州市兴越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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