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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4民初13776号原告深圳市房车宝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安房大联盟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第三人王迪野、苏进顺等追加、变更被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0 09:18:26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粤0114民初13776

 

珠海百脑会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广州幸福家网络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房车宝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安房大联盟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第三人王迪野、苏进顺、珠海百脑会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珠海幸福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幸福家网络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粤0114民初13776号案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按原告深圳市房车宝销售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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