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列号 |
类别 |
案 号 |
委 托 事 项 |
中介机构个数 |
中签机构 |
当事人签名 |
1 |
废物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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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司行科提交的废物处理中介公司名单中选定三家中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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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5号、9号。广州市白云区物资回收公司购销部。广州中收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广州冠明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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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痕迹鉴定 |
(2016)粤0114民初37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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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粤SD6N41号雷克萨斯小轿车的碰撞痕迹与发生的交通事故之间的关联性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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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广东衡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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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医临床 |
(2017)粤0114民初2312号 |
对原告韩娟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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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广东衡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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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14民初3156号 |
对刘记坤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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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审计 |
(2016)粤0114民初第1776号 |
对2004年8月13日至今,根据《中外合作经营广州市花都华丰印染有限公司补充协议(三)内部》的约定,广州市花都北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取广州市花都丰华印染有限公司或同福发展有限公司的固定利润进行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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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号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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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14民初5853号 |
对被告广州市剑岭加油站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暂审计至本院委托审计之日)的经营利润进行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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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价格鉴定 |
(2016)粤0114民初10255号 |
对粤REF903号轿车的维修费用进行重新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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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广东高迪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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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14民初2666号 |
对粤B3A1Y5小轿车于2016年9月11日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进行评估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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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14民初10678号 |
原告申请其财物的损失价格进行评估。即物品在由被告搬到空地堆放时(即2016年7月1日)的价格减去2016年12月21日物品尚存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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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程造价 |
(2016)粤0114民初4811号 |
对涉案工程的门头玻璃、空调展柜背板、空调展柜地台、橱窗地台台面、橱窗地台、空调展柜蓝色楣板、空调展柜标语、空调展柜吊顶深度等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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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号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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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产评估 |
(2017)粤0114执恢407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邓凯名下车牌号为粤AL5145的重型专项作业车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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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广东正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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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14执恢407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邓凯名下车牌号为粤AU7118的中型专项作业车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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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14执1598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梁家伟的位于花都区狮岭镇长岗村8队的一批机器设备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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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14执461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广州伟新箱包有限责任公司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都大道龙海路36号的机器设备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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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房地产评估 |
(2017)粤0114民初2970号 |
申请鉴定机构对本案诉争房产(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1号1栋1001室)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鉴定。 涉案地址: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1号1栋1001房。基准日为2017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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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号广东南粤房地产与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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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14执恢591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张理强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金狮大道31号1座712房、权属于被执行人陈晓静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金狮大道西31号帝缘花园1座713房的房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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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14执恢529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卢见新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32号3号楼Y6座405房的房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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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穗花法执字第4539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谢锦辉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建设路71号13A01房的房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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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14执388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黎小芬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都大道103号南航花园二区十一座503房的房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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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14执440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钟群友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茶园中路33号地下车库负1层158车位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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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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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14民初2328号 |
对涉案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1号27栋402房的房屋价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2017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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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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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14执172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钱东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云山大道2号之二5栋2701房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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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14执350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SCHOEMAN HONG YA(王红娅)、MARTIENS SCHOEMAN(马丁 士故门)的位于清远市美林湖.国际社区安达鲁西亚A区二路东二街6栋18号的房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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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14执175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李翔、陈琼英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金狮大道28号金狮华庭10栋1101房的房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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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14执1408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黄育锋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玫瑰路2号南座405房的房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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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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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14执5084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周聪超、周英其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宝峰南路53号701房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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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号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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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14执5084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周聪超、周英其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宝峰南路53号703房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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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14执5084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周聪超、周英其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宝峰南路53号705房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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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14执5084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周聪超、周英其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宝峰南路53号707房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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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14执5084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周聪超、周英其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宝峰南路53号709房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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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14执5084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周聪超、周英其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联润二街6号房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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