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二)
受本院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1: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凤凰北路23号B2栋102房[拍卖号:(2016)穗花法委拍字第133号、案号:(2015)穗花法执字第4684号]。建筑面积:450.55平方米,起拍价:4,327,672元;保证金:430,000元。
标的2: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曙光路17号B1栋1208房占有份额为二分之一的房地产权及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曙光路17号B1栋1207房占有份额为二分之一的房地产权[拍卖号:(2016)穗花法委拍字第136号、案号:(2015)穗花法执字第4116号]。全房屋合计建筑面积:123.45平方米,起拍价:351,231元;保证金:35,000元。
标的3: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222号396房[拍卖号:(2016)穗花法委拍字第162号、案号:(2016)粤0114执1306号]。建筑面积:35.4073平方米,起拍价:904,161元;保证金:90,000元。
标的4: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222号371房[拍卖号:(2016)穗花法委拍字第163号、案号:(2016)粤0114执1306号]。建筑面积:50.3153平方米,起拍价:1,223,668元;保证金:122,000元。
标的6: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222号372房[拍卖号:(2016)穗花法委拍字第165号、案号:(2016)粤0114执1306号]。建筑面积:53.1908平方米,起拍价:1,358,280元;保证金:135,000元。
标的7: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海关西街3号F幢13A04房[拍卖号:(2016)穗花法委拍字第175号、案号:(2016)粤0114执24号]。建筑面积:164.61平方米,起拍价:937,620元;保证金:93,000元。
标的8: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建城巷9号601房[拍卖号:(2016)穗花法委拍字第179号、案号:(2016)粤0114执1366号]。建筑面积:102.7平方米,起拍价:413,511元;保证金:41,000元。
标的9:广州市花都区金港南三街5号405房[拍卖号:(2016)穗花法委拍字第199号、案号:(2015)穗花法执字第3513号]。建筑面积:126.1平方米,起拍价:605,440元;保证金:60,000元。
标的展示时间:2017年5月8、9日(电话预约)。缴纳保证金时间:2017年5月16日17时前(须注明拍卖号,以银行到账为准)。网上报名及办理联合竞买手续时间:2017年5月17日前。网上查询竞买资格时间:2017年5月18日。网上宣读竞买须知、规则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11时15分至上午11时30分。网上报价开始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11时30分。拍卖方式:网络电子竞价。委托法院: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66831857。拍卖机构:祥见2017.3.31.广州日报19版。
有意竞买者须在标的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拍卖保证金用竞买人名字的银行账户一次性划付到指定账户(户名:广州产权交易所,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14568300001),并登录“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http://www.gzsun.org/)网站注册用户及对标的报名、查看详细信息和操作指引。竞买实行实名制,缴款人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涉诉资产交易及过户按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可在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查询自己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法院提交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委托法院可裁定拍卖无效并委托重新拍卖。
地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电话:89160711。
信息公开网址: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
二0一七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