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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11.摇珠结果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12 17:32:40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6.7.11.摇珠结果
序列号
类别
 
案  号
 
委 托 事 项
中签机构号数
中签机构
当事人签名
1
文书类鉴定
(2016)粤0114民初3471号
对原告提交的2014年4月2日签订的《协议书》中卖方(收款人)“许珍女”三个字及2014年4月8日银行出具的序号为avlr0071《取款凭条》中的收款人签名“许珍女”三个字是否是被告本人所签进行鉴定。
6号
广东恒鑫司法鉴定所
 
 
 
(2016)粤0114民初847号
对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提交的日期为2015年3月27日的投保单中潘新祥的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2016)粤0114民初2319号
对原告提交的《借条》所形成时间是否2014年2月13日进行鉴定。基准日:2016年6月17日。
 
 
 
(2015)穗花法狮民初字535号
对原告所提供的《对账通知单》中的签名“王建云”三个字是否为王建云本人所签进行笔迹鉴定。
 
 
 
(2015)穗花法民一初字第364号
对陈景明、陈建平提交的车辆转让协议中“江金汉”的签名是否为江金汉本人所签进行鉴定。
 
 
 
 
 
 
 
 
 
2
 
(2016)粤0114民初505号
对原告提交的《混凝土工程劳务承包合同》、《混凝土施工班组补充协议》、《结算汇总表》证据上所盖“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肇花高速公路第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的印章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3号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
 
 
 
(2016)粤0114民初506号
 
对原告提交的《桥梁附属工程及桥面系劳务承包合同》、《结算汇总表》证据上所盖“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肇花高速公路第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的印章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2016)粤0114民初48号
 
被告申请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八份《吊车租赁协议书》、《平板运输车租赁协议》、《程维峰吊车租赁结算单》、《付款承诺书》中所盖的“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肇花高速公路第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印章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2016)粤0114民初5113号
对原告广州碧源管业有限公司提交的《欠条》原件落款处的签名“毛远强”及捺印的指纹是否为被告毛远强本人亲笔签名及捺印指纹进行鉴定。
 
 
3
伤残鉴定
(2016)粤0114民初2313号
对梁杏芬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1号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2016)粤0114民初3036号
对王春红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4
医疗损害
2015)穗花法民一初字第1683号
1、原告的损害后果(范可尼综合征、骨质疏松、身材变矮等)与阿德福韦酯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2、被告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在为原告提供阿德福韦酯抗乙肝病毒的诊疗过程中是否过失,如有过失,该过失与原告的损害后果(范可尼综合征、骨质疏松、身材变矮等)是否存在因果关系?3、原告因损害后果包括范可尼综合征、骨质疏松、身材变矮等而对应的伤残等级、所需要的护理期限、营养期限、误工期限及今后医疗费的评估。
8号云浮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
 
 
 
 
 
 
 
 
 
5
房屋安全
(2016)粤0114民初4101号
1、对按照双方签订的《建筑防水补漏工程施工合同》本案诉争坐落在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新华“嘉爵园”502项的工程里,被告进行施工的工程数量进行统计。2、对被告有进行施工的工程是否达到双方合同约定的“不渗不漏”标准进行鉴定。
1号广东建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
工程造价
(2016)粤0114民初4370号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团结村北区塘口安置区商业街东面商铺财产损失和修复造价进行评估鉴定。
10号
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穗花法民三初字第1301号
对位于狮岭镇狮岭大道1号御华园5栋1305房增加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合同有约定单价的要求按合同约定单价为基准,合同未约定单价的要求按市场价为基准)。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8月17日。
 
 
7
 
(2014)穗花法民三初2049号
对位于广州花都(国际)工程机械配件交易基地1#—10#建筑物工程的工程造价鉴定。
20号
广州市诚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穗花法民三初2048号
对位于广州花都(国际)工程机械配件交易基地11#—28#建筑物工程的工程造价鉴定。
 
 
8
产品质量
(2015)穗花法民二初字第1510号
对4床“小绵羊优丝桑蚕丝清爽夏被”的填充物含量与其标签上标注的填充物含量是否一致(即是否含51%桑蚕丝、49%超细聚酯纤维)进行司法鉴定。
2号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所
 
 
9
资产评估
(2016)粤0114执1756—1798号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广州市花都区建煌织造厂的包括产品名称为TH-LA-Z高温高压染色机(自编11号)、产品编号为1237003,生产日期为2012年8月,制造商为无锡市长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为THA-2.0高温高压染色机(自编8号)、产品编号为IZS08,生产日期为2012年8月,制造商为无锡市前洲印染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为TH-LA-Z高温高压染色机(自编9号)、产品编号为1237001,生产日期为2012年8月,制造商为无锡市长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高温染缸机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7号广东京华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10
 
(2016)粤0114执1979号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广州浩铭模具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花都区赤坭镇培正路2号的动产一批(详见查封清单)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12号
广东南粤大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6)粤0114执628号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谢建年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南岭路12的11台立式空调、114台游戏机及一批杂物(本院已拍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11
房产评估
(2016)粤0114执366号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张太光名下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镜湖大道16号1栋1401房的房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14号
广州合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6)粤0114执366号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张太光名下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镜湖大道16号1栋1402房的房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2015)穗花法执字第1939号

 
对权属被执行人陆奕疆所有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金狮大道28号金狮华庭9栋903房的房产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2014)穗花法执字第2652号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江永钊名下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建设路如意街5号707房的房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2016)粤0114执874号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叶志光所有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横六街1号602房的房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12
 

(2016)粤0114执2482号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钟万利名下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商业大道40号404房的房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31号
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16)粤0114执2801号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林宏虹所有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都永发路5号5座1208房的房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2016)粤0114执1608号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孟子民的位于花都区新华镇公益路25号观景阁2105房的房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2014)穗花法执字第3127号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朱智武、李丽芬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天贵路48号3梯806房的房产  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13
 

(2016)粤0114执1082号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刘曾玲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建设北路90号401房的房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9号广东腾业房地产及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2016)粤0114执1082号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盛义水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云山路55号305房的房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2013)穗花法执字第42号

委托评估被执行人毕志伟所有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松园大道9号706房的二分之一产权。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2016)粤0114执1028号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何灿佳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望亭路15号13栋1703房的房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2015)穗花法执字第2438号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李春、桂联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05号4栋B座501房的房地产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14
股权评估

(2002)花法执字第4171-4173号

被执行人花都区赤坭镇经济发展总公司于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乌石加油站的股权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14号
广东世华行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15
拍卖

(2015)穗花法执字第3238号

对权属被执行人刘丽霞所有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岭南工业园聚集点合和路126号占有份额二分之一产权的房产进行拍卖。
11号
广东亿海拍卖有限公司
 
 
 

(2015)穗花法执字第3238号

对权属被执行人刘丽霞、卢广吕共有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松园路1号永大新城永华三街21号(复式)房的房产进行拍卖。
 
 
 

(2015)穗花法执字第3514号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胡元弟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桂花路61号锦东花园B区B15栋1404房的房产进行拍卖。
 
 
 

(2015)穗花法执恢字第262号

对权属被执行人李雄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山林一巷2号201房的房产进行拍卖。
 
 
 
 

 

 
 
 
 
16
 

(2014)穗花法执字第4285、4286号

对权属人为被执行人龚家明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花都永发路3号花都雅居乐花园(扩展)(自编19座)1501房及被执行人许敏静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花都永发路3号花都雅居乐花园(扩展)(自编)19座1502房的房产二套进行拍卖。
2号安华白云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6)粤0114执恢32号
对权属人为被执行人胡建文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曙光路11号A幢708房的房产进行拍卖。
 
 
 
(2013)穗花法执恢字第142号
对权属人为被执行人曾佩珍的登记于黄家勉名下的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达布大街3号412房二分之一产权进行拍卖。
 
 
 
 

(2015)穗花法执字第3533号

对存放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西街23号广州创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内的机器设备共175项(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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