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类别 | 委托代码 | 案号 | 委托事项 | 当事人 | 中签机构号 |
保险公估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090号 | (2021)粤0114民初7433号 | 对涉案F0069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粤F6932号重型篮板半挂车车辆的残值进行鉴定。 | 原告:韶关市中一运输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9号泛华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097号 | (2021)粤0114民初5702号 | 对涉案粤AC83U1号车辆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和残值进行鉴定。 | 原告:魏晓权;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 ||
测绘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099号 | (2020)粤0114民初15760号 | 对广东省源天工程公司施工内容(花都区赤坭镇竹洞村土地整理项目)是否符合该项目工程设计图册要求进行鉴定。 | 原告: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被告: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 1号广东金兰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规划有限公司 |
法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68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2446号 | 对张永坚的伤残等级(肢体和精神)、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申请人:张永坚;被申请人: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花都支公司,黄炬敏,黄亦敏 | 2号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64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422号 | 对原告的伤残等级(脑部精神鉴定及右腿)、后续治疗费、护理依赖程度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 申请人:陈绍正;被申请人:陈贵华,李云辉 | ||
法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44号 | (2021)粤0114民初67号 | 对死者刘日光的伤残等级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 原告:李满妹,刘记荣,刘升良;被告:梁火生,朱锦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 4号广东衡正司法鉴定所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45号 | (2021)粤0114民初7740号 | 对原告盘正云的伤残等级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 原告:盘正云;被告: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曹立泉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50号 | (2021)粤0114民初11363号 |
1、对罗淼熙右侧听力重度混合型耳聋终身佩戴助听器的费用及更换周期进行鉴定;2、对罗淼熙右手肘留下疤痕、嘴角疤痕、右侧头部至耳根前面疤痕修复及康复费用进行鉴定; 3、对罗淼熙右侧严重面瘫的康复费用和治疗费用进行鉴定。 |
原告:罗淼熙;被告:敬蓉,黄新荣,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台山支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58号 | (2021)粤0114民初11194号 | 对王建海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原告:王建海;被告:谢伟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吴强强,倪云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51号 | (2020)粤0114民诉前调4297号 | 对原告吴梦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 申请人:吴梦;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刘荣满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52号 | (2020)粤0114民诉前调8542号 | 对原告刘健彬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 申请人:刘健彬;被申请人:孙庆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 ||
法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38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2466号 | 对原告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及护理期用进行鉴定、评定。 | 第三人: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申请人:刘煜材;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 1号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41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578号 |
对黄桂花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请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申请人:黄桂花;被申请人:广州市友嘉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42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761号 |
1. 对原告张增元的伤情与涉案机动车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2.如存在因果关系,则参与度是多少; 3.原告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等级。 (请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申请人:张增元;被申请人:王文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电子商务营业部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43号 | (2021)粤0114民初10914号 |
对柳太贤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误工期、护理期进行重新鉴定 (请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原告:柳太贤;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王成洁,王琪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55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414号 |
韦芳伤残等级鉴定 (请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申请人:韦芳;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锦派,罗裔芳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48号 | (2021)粤0114民初10547号 | 对原告陈梦仪的伤残等级、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时限、后续医疗费进行重新鉴定。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原告:陈梦仪;被告:广州中弘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
法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47号 | (2021)粤0114民初11175号 | 对原告周平金的伤残等级以及周平金2018年7月28日外伤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如有)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 原告:周平金;被告:广东华浔品味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张文 | 5号广东恒鑫司法鉴定所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69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412号 | 对原告许惠玉的伤残等级及后续治疗费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 申请人:许惠玉;被申请人:谢丰明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46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514号 | 对原告程祝如的伤残等级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 申请人:程祝如;被申请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张志勇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37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5832号 | 对原告莫诗婷的伤残等级、后续医疗费进行鉴定。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申请人:莫诗婷;被申请人:钟永棠,清远市清新区永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利宝保险有限公司花都支公司,阮文伟,广州市恒丰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常平支公司松山湖营销服务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粤丰大厦支公司,杨双双,韶...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56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757号 | 对原告朱友胜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 申请人:朱友胜;被申请人:刘邵满,广州市中达祥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57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812号 |
对原告伤残等级、后期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申请人:李玉连;被申请人:韦蓝瑶 | ||
法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59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783号 | 对原告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鉴定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申请人:陈爱婵;被申请人:河南省农业机械化协会,易小辉 | 3号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60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108号 | 对原告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鉴定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被告:罗文成;申请人:文民强;被申请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花都支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61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569号 | 对原告的伤残等级及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鉴定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申请人:尹春生;被申请人:卢宇宁,佛山市灏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67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2461号 |
对原告蔡扬姐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否。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申请书、起诉状、诊断病历等 |
申请人:蔡扬姐;被申请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一支公司,朱文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35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913号 |
对申请人刘桂香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否。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申请人:刘桂香;被申请人:林静怡,俞达灿,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西樵支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36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5690号 |
对申请人唐月英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否。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申请人:唐月英;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唐小石,唐立冬 | ||
法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65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319号 | 对原告构成的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 申请人:黎敬荣;被申请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2号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66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2212号 | 对原告陈燕红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 申请人:陈燕红;被申请人:肖立轩,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阳中心支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62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440号 | 对原告的伤残等级、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 被告:刘天富;申请人:何帮利;被申请人:邓志彬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39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3681号 |
对原告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否。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申请人:李爱萍;被申请人:张情,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70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6124号 |
对申请人王启文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否。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申请人:王启文;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支公司,程志清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71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5764号 |
对申请人徐丽英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否。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申请人:徐丽英;被申请人: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支公司,肖子文,广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蒋雪莹 | ||
价格鉴证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095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552号 |
1.申请人装配的8寸VIP50000拉杆箱(电瓶箱)在广州市花都区的装配价格(备注:⑴所有的螺丝、胶条、大封箱胶由受委托装配人即申请人提供;⑵提手在委托人即被申请人提供的配件中已安装好;⑶电源线系由被申请人后期安装;⑷功放板的装配、调试价格另行评估)。 2.功放板的装配价格; 3.功放板的调试价格; 4.出具意见:功放板的装配后是否必须包括调试,功放板的装配调试是否属于不同的收费项目。 上述评估事项的评估基准日均为2020年9月 |
申请人:广州光旭电子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淮安市德宝磁性材料有限公司,邬兵 | 2号广东高迪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098号 | (2021)粤0114民初54号 | 对安装在被告处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西成路8号D-1房号楼顶损坏的热水增压泵节能设施、设备的赔偿费进行评估鉴定(包括热水机组12台、物联网远程智能系统一套及对机器设备运行状态和热水水温、水位遥控设施设备) | 原告:广州市兵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广州空港假日别墅酒店有限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091号 | (2021)粤0114民初7263号 | 申请评估位于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新村18巷32号房屋申请人投资部分的装饰装修及家具设备的现值。 | 原告:余承转;被告:钟禹乔 | ||
价格鉴证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092号 | (2021)粤0114民初3889号 | 对于申请人实际施工的工程范围内的劳务以及实际购买的部分建筑材料、施工工具的总价款进行鉴定。 | 原告:梁兆果;被告: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湖北鑫源正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5号广东证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093号 | (2021)粤0114民初10521号 | 对粤R4729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停运损失申请重新鉴定 | 原告:陈水富;被告:习建清,新干县赣隆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094号 | (2021)粤0114民初10521号 | 对粤R4729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维修价格进行重新鉴定 | 原告:陈水富;被告:习建清,新干县赣隆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 | ||
价格鉴证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096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564号 | 对原告车辆的营运损失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 申请人:惠金刚;被申请人:林二娟,英德市润国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3号广州市华盟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00号 | (2021)粤0114民初1520号 | 1.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莲塘五村旧公路边大队部侧的宅基地房屋造价进行鉴定;2.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莲塘五村旧公路边大队部侧的宅基地房屋的现存价值进行评估鉴定(基准日为2021年1月29日)。 | 原告:曾德钿;被告:曾垂培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04号 | (2020)粤0114民初9309号 | 1.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湾弓塘的10亩受损农作物价值进行评估鉴定;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5月26日;2.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湾弓塘的10亩受损土地恢复原状价格进行评估鉴定。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5月26日。 | 原告:李照;被告: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剔除广州市安衡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01号 | (2021)粤0114民初3835号 |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市场的下列费用进行鉴定:1.三东市场的装饰工程设计,设计面积15000平方米;2.三东市场的购买开荒清洁项目,共计16500平方米;3.室内砖拆除清运、顶楼绿化、假山拆除清运、顶楼彩光顶的不锈钢架和隔胶玻璃顶的安装、门楼外墙加装1-3层钢结构体,加装玻璃幕墙,卷闸门安装,室内进行砌砖抹灰、铲除旧地砖、砌墙体、贴墙砖、铺设新地砖、电路电器安装、给排水改造、明渠盖铺设。一楼天花柱子铲除油漆面、新抹灰油漆。广告牌架安装。二楼中空安装拦河玻璃、2楼顶安装所有不锈钢圆卷饰顶。二三楼中空墙体抹灰油面漆。4.肉菜市场地面块料铲除及清运、砖砌体拆除即清运、砌砖墙体、贴地砖、贴墙砖、菜市场内铺柱子铝塑板包柱。卷闸门更新、铺内铲除油漆面。新抹灰油漆面、四周墙体铲除油漆面、新抹灰油漆面、安装钢结构、安装PVC瓦面。市场办公室整层的装修。 5.整个市场大部分建筑物的水电改造,新安装包括电线、线管、水管、电表、水表等电器,消防通道上钢结构锌瓦棚的搭建。大部分广告招牌的重新安装。6. 整个市场安防监控设备的设计安装。上述所有项目的工程量均无法提供,需要鉴定公司前往现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实地测量确定。 |
原告:广州市花都市场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三东村村民委员会;被告:陈飞 | ||
物证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49号 | (2021)粤0114民初9309号 | 1.对《木工承包合同》中“刘德良”笔迹是否是刘德良本人所书写进行鉴定;2. 对《木工承包合同》中“刘德良”名字上盖印的指纹是否是刘德良本人所捺印进行鉴定;3.对《木工承包合同》中“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印章是否是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公章进行鉴定 | 原告:唐顺念;被告:刘德良,广州恒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3号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54号 | (2021)粤0114民初8541号 |
原告黄元坤申请: 1、对2005年11月5日的《收据》中“黄元坤”的笔迹是否为其本人所写进行鉴定;2、对2005年11月5日的《收据》中“黄元坤”处的指纹是否为本人所捺印进行鉴定。 |
原告:黄元坤;被告:张钢柱,梁桂好,张金桃 | ||
物证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53号 | (2021)粤0114民初4021号 | 鉴定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交的证据“职工集资购房合同书”与“合同书”(即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P4、P7)中的签名“叶润娣”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 | 原告:叶沛根;被告:叶润娣 | 2号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40号 | (2021)粤0114民初1295号 | 对珠江电缆实业有限公司销售合同(合同编号:ZJXS-2018032601)中字样为“广州市华联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的章与广州市华联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的公章的同一性进行鉴定。 | 原告:珠江电缆实业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华联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华联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杨坤荣,张永强,江光万 | ||
医疗损害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163号 | (2021)粤0114民初6733号 | 原告申请对许和利医疗损害结果医疗过错责任鉴定,对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与死者的死亡结果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 原告:许仰丰,徐秋君;被告: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 | 9号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 |
资产评估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02号 | (2021)粤0114民初4220号 |
对车牌号为京L57003的小型轿车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以2021年7月1日为评定基准日 |
原告:刘晖;被告:刘鹏 | 15号广州诚安信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房地产评估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03号 | (2021)粤0114民初7521号 |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中131号8区7栋1201房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2月13日 | 原告:许海玲;被告:何广宁 | 20号深圳市国咨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