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类别 | 委托代码 | 案号 | 委托事项 | 当事人 | 中标机构号 | 当事人确认签名 |
产品质量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44号 | (2021)粤0114民初12899号 | 对涉案货物的颗粒物过滤效率是否符合口罩用熔喷非织造团体标准(T/CDAMEI001-2020)进行司法鉴定。 | 原告:王友;被告:张家兴 | 4号广州新益检验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 |
法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63号 | (2021)粤0114民初8454号 |
1、对原告廖育才的伤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进行鉴定; 2、对辅助器具(助听器)配置费进行司法鉴定。 |
原告:廖育才;被告:广州清水锻造有限公司 | 1号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
法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56号 | (2021)粤0114民初11110号 | 申请对陈丽芳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中包含的非医疗保险费用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二个月 | 原告:陈丽芳;被告:陈振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 3号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 |
法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54号 | (2021)粤0114民初12340号 | 申请对刘槐玉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二个月。 | 原告:刘槐玉;被告:陈观礼 | 6号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69号 | (2021)粤0114民初15095号 | 对原告李杰荣的伤残等级的标准适用问题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或者《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 原告:李杰荣;被告:陈朝明,广州柏和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三一一分店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45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9956号 |
对申请人陈哲先的伤残等级、后续的医疗费进行鉴定。 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申请人:陈哲先;被申请人:樊辉庭,广州永万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 |||
法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36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3499号 | 对杨浩凯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申请人:杨浩凯;被申请人:广州融创冰雪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7号暨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37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3157号 | 对程先荣的伤残等级、误工期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原告:程先荣;被告:龙卫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38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3603号 | 对罗桂凤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原告:罗桂凤;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邱吉尔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39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0154号 | 对黄有政的伤残等级、误工期、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申请人:黄有政;被申请人:余才智,陈绵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车商营销服务部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40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0413号 | 对李少良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申请人:李少良;被申请人:吴艳军,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亨美营销服务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岑溪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46号 | (2021)粤0114民初13345号 | 对刘炎的误工期及护理期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原告:刘炎;被告:蒋欣君,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
法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47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0872号 | 对李建兴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申请人:李建兴;被申请人:王立志,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4号广东衡正司法鉴定所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48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1100号 | 对刘美强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原告:刘美强;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支公司,李晓晖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49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0109号 | 对梁镜波的伤残等级及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申请人:梁镜波;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刘知平,广州勇创混凝土有限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67号 | (2021)粤0114民初15539号 | 对申请人邵俊杰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包括原告左侧额部、眼角、颊部、右侧下颌口角等受伤部位整容费用)、误工期、护理期进行鉴定。 | 原告:邵俊杰;被告:陈观雄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53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0161号 | 对肖树明的伤残等级及后续治疗费进行司法鉴定 | 申请人:肖树明;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被告:广州晖达设备搬运有限公司,吴雪花 | |||
法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42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0401号 | 对原告严洪梅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 申请人:严洪海;被申请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花都支公司,刘俊峰 | 3号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43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0277号 | 对原告毕小川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 申请人:毕小川;被申请人:余鹏,余学定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44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0278号 | 对原告李伟权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 申请人:李伟权;被申请人:余鹏,余学定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57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7372号 | 对原告曾少娟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护理依赖程度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申请人:曾少娟;被申请人:陈涛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58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8644号 | 对原告赵才先的伤残等级与本次事故的关联度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申请人:赵才先;被申请人:张清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
法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59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0123号 | 对原告祝霞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护理期限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申请人:祝霞;被申请人:黄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 9号广东金域司法鉴定所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60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5773号 | 对原告秦鹏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申请人:秦鹏;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胡久涛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51号 | (2021)粤0114民初14173号 | 对原告李德华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 原告:李德华;被告:广州永恒时尚集团有限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65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1154号 | 对原告许珊珊申请对其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 申请人:许珊珊;被申请人:利丽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团结村大塘口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66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0999号 | 对原告胡干华申请对其伤残等级、牙齿治疗费用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 原告:胡干华;被告:杨文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 |||
法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30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636号 | 对原告宋德强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2个月) | 申请人:宋德强;被申请人:梁浩林,叶伟杰 | 6号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31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767号 | 对原告江雪英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2个月) | 申请人:江雪英;被申请人:徐耀华,邹慧;第三人: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被告: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32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3657号 | 对原告梁翠敏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2个月) | 申请人:梁翠敏;被申请人:段良辉,韶关市中一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销服务部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28号 | (2021)粤0114民初12468号 |
1.原告黄银好出院后是否需要专人护理、护理实践、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 (请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原告:黄银好;被告:欧阳耀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栗支公司,刘少红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62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1042号 | 对申请人贺南秋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申请人:贺南秋;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支公司,李晓晖 | |||
法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50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9940号 | 对原告徐美英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误工期、护理期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 申请人:徐美英;被申请人:潘化印,广州跨越速运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 8号广东广大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52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6940号 | 对原告刘文灿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 第三人:何继勇;申请人:刘文灿;被申请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驰宇皮革加工厂,雷沅锋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61号 | (2021)粤0114民初14125号 | 对原告彭春芳的腰椎间盘突出及腰椎椎管狭窄的伤情与交通事故的参与度及误工期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 原告:彭春芳;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心支公司,安绍双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68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0082号 | 对原告彭秋发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误工期、护理期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 申请人:彭秋发;被申请人:彭交军,江振威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70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0285号 | 对原告龙秋玲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误工期、出院后短期护理期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 申请人:龙秋玲;被申请人:叶广烟,叶德锫,卢翠红,徐荣毅,徐正杯;被告:曾雪梅 | |||
法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64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9143号 | 1、对被告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在2020年1月为原告进行拔管手术时有无存在医疗过错进行鉴定;2、对被告2020年1月拔管手术的失败导致原告心肌梗塞、肾功能下降、双腿无力以及体内一直要置管的参与度进行鉴定;3、对原告肾功能下降后双腿无力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 申请人:甘光和;被申请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 3号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 |
价格鉴证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49号 | (2021)粤0114民初11638号 | 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申请对案涉车辆的损失价格进行评估,期限为2个月 | 原告:谢嘉辉;被告:唐龙,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 | 1号广州德高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54号 | (2021)粤0114民初10998号 | 被告王延晓申请对案涉车辆的维修费用进行评估,期限为2个月 | 原告:何凯敏;被告:王延晓 | |||
价格鉴证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53号 | (2021)粤0114民初13580号 | 对涉案车辆粤AVD551号牌小型轿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鉴定期限2个月) | 原告:周光站;被告:张金林,深圳市瑞和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 4号广州市安衡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47号 | (2021)粤0114民初10861号 |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益群村平西经济社(昶荣路)10巷B栋(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前益东路90-2号)已装修房屋(详见《涉案物业装修房间及装修面积统计表》)的装修现值进行鉴定。基准日:202年9月3日。 | 原告:潘玉带;被告:叶忠洋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48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639号 | 1.对广州市花都区商业大道(花山镇龙口村“村后低”土地上厂房平整、地面硬化的造价鉴定鉴定);2.对上述厂房安装卷闸门、围栏的造价进行鉴定 | 申请人:李雄华;被申请人:邵锦信 | |||
价格鉴证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55号 | (2021)粤0114民初14112号 |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宝华路35号利丰大厦B507房洗手间的漏水原因和维修费用进行评估鉴定。评估基准日为评估机构现场勘查之日。 | 原告:王彩霞;被告:龚少甜 | 2号广东高迪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56号 | (2021)粤0114民初12736号 |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云山大道54号-24、24、25号商铺的现有装饰装修的现值进行价格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4月17日。 | 原告:王耀林;被告:徐永彬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57号 | (2021)粤0114民初12964号 |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镇瑞边村“燕仔岭窝”上钟新华所种植的约399棵果树的市场价值进行鉴定。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8月20日。 | 原告: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瑞边村群安经济合作社;被告:钟新华 | |||
文证审查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41号 | (2021)粤0114民初4094号 | 原告申请对被告提交的证据信纸中“李细玉”签字是否为李细玉本人亲笔书写和“李细玉”签字上按捺的指纹是否为李细玉本人所按捺进行鉴定。 | 原告:李细玉;被告:李建伦,刘新潮,李达洪,李达荣;第三人:陈德权 | 2号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 |
物证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29号 | (2021)粤0114民初2246号 | 对遗嘱中邝有源签名的同一性进行鉴定 | 原告:邝彐梅,邝凤梅;被告:邝灿明;第三人:邝威明,黄信涛,黄海菲,黄进宇,邝智雄,邝智濠,邝智伟 | 6号广东恒鑫司法鉴定所 | |
物证类鉴定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34号 | (2021)粤0114民初4600号 | 被告吕杰申请对原告李景堂提交的《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中“吕杰”签名字迹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 原告:李景堂;被告:吕杰;第三人:广州翰林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1号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 司法鉴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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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35号 | (2021)粤0114民初4599号 | 被告吕杰申请对原告张莲花提交的《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中“吕杰”签名字迹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 原告:张莲花;被告:吕杰;第三人:广州翰林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鉴0255号 | (2021)粤0114民初12062号 | 卢怡端申请对《借款合同》第二条“借款利息为每月2%”中的阿拉伯数字“2”进行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及笔迹鉴定,鉴定期限为二个月 | 原告:魏晓纯;被告:卢怡端 | |||
资产评估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50号 | (2021)粤0114民初114号 | 对车牌号为粤A359TV的小型轿车进行价值评估。 | 原告:谢小兰;被告:廖元生 |
4号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 估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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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14司法委托执0006号 | (2021)粤0114执恢699号 | 对被执行人广州赫群机械有限公司所有的新乡市中原起重机有限公司生产的2.8t起重机一台进行评估 | 申请执行人:龚胜勇; 被执行人:广州赫群机械有限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执0007号 | (2021)粤0114执6787号 | 对权属于被执行人刘建华的位于广州市狮岭镇陈屋村经济社门口街9号1楼(广州欣迪皮具有限公司)的台林牌裁断机2台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基准日为实地勘察日。 | 申请执行人:夏小玲; 被执行人:刘建华 | |||
房地产评估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46号 | (2021)粤0114民初4094号 |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团结村花塘三队东胜中心十一巷5号地上建筑物的房屋重置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3月1日。 | 原告:李细玉;被告:李建伦,刘新潮,李达洪,李达荣;第三人:陈德权 |
17号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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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14司法委托执0008号 | (2021)粤0114执恢1104号 | 对被执行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农机服务公司(曾用名:花都市炭步农机服务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南街公路的土地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 | 申请执行人: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农机服务公司,广州市巴江鳗鱼养殖实业有限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45号 | (2021)粤0114民初12495号 |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松园路1号永大新城大兴楼205房,2011年6月1日及2021年8月26日房产进行价值评估。 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6月1日及2021年8月26日。 |
原告:邱可康;被告:张宇 | |||
房地产评估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33号 | (2021)粤0114民初114号 | 对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广清大道759号米娅新城北区D11幢地下室-1层车位1878号进行价值评估。 | 原告:谢小兰;被告:廖元生 | 26号广东融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51号 | (2021)粤0114民初114号 | 对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广清大道759号米娅新城湖景苑22幢1梯10层03号房产进行价值评估。 | 原告:谢小兰;被告:廖元生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52号 | (2021)粤0114民初114号 |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迎宾大道1号之一嘉豪雅苑2栋301房房产进行价值评估。 | 原告:谢小兰;被告:廖元生 | |||
工程造价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58号 | (2021)粤0114民初8685号 | 对附表中所附项目在2015年9月1日的建造费用及在2021年4月21日的现存价值进行鉴定。 | 原告:周冠贤,广州市小玉实业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花都区炭步粮食管理所 | 28号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2021)粤0114司法委托民0159号 | (2021)粤0114民初12098号 | 原告申请:对广州市花都区镜湖大道32号二楼办公室及展厅的装修造价工程项目中由被告东莞市万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量价值进行评估鉴定。 | 原告:广州市丹麓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东莞市万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曹友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