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类别 | 委托代码 | 案号 | 委托事项 | 当事人 | 中标机构号 | 当事人确认签名 |
产品质量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46号 | (2021)粤0114民初11589号 | 对交付产品“莱姿妍杏仁仁酸毛孔收缩精华液”成分是否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内容一致。 | 原告:穆海静;被告:广州至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 4号广州新益检验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36号 | (2021)粤0114民初15485号 | 需对案涉口罩是否符合GB2626-2006的国家标准进行司法鉴定【注:案涉口罩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4月,鉴定需要考量口罩存放时间及存放条件(实地考察)对鉴定时口罩质量的影响或上述因素对口罩质量影响作出专家意见】 | 原告:六零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广州索高箱包制造有限公司 | |||
工程质量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43号 | (2021)粤0114民初15739号 | 对谭文彪施工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于三东道交汇处东北侧,工程名称为“哥弟龙门2#地块住宅B1-B12楼YKK系统铝合金门窗装饰工程及栏杆、铝单板、铝合金格栅等装饰工程进行工程质量鉴定。 | 原告:谭文彪;被告:李继业,广东宏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常元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 | 2号广东稳固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 |
司法精神病鉴定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82号 | (2022)粤0114民初1235号 | 对申请人龙相进行司法精神病因果关系鉴定(申请人龙相认为因广州新弘房地产有限公司对龙相进行公然侮辱、诽谤的言论导致龙相精神失常)。鉴定期为60天。 | 原告:龙相;被告:广州新弘房地产有限公司 | 2号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106号 | (2022)粤0114民初757号 | 对被告许慧贤有无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原告:陈炳新,陈晓彤,陈薇伊,韦业华,梁庆双;被告:游好运,温运英,许慧贤 | |||
法医鉴定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89号 | (2022)粤0114民诉前调2344号 | 对申请人何爱明的伤残等级、精神等级、护理依赖、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申请人:何爱明;被申请人:刘兵,广州创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 2号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81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685号 | 对曾宝玲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申请人:黄志勇,曾国梁,曾春玲,曾春梅,曾宝玲;被申请人:易世新,陈淸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第三人:广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107号 | (2022)粤0114民初1433号 | 对原告段顺康的伤残等级、后续医疗费用、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精神状态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 原告:段顺康;被告:孔小涛,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87号 | (2022)粤0114民初967号 | 对申请人周英方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原告:周英方;被告:孙金龙,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83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0932号 | 对涉案交通事故朱大均的损害伤残等级、损害与其坠亡的后果的因果关系,即死亡参与度进行鉴定。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申请人:于先珍,朱舜,朱尧;被申请人:覃涛,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113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3701号 | 对李英花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第三人:姜冬梅,崔锦玲;申请人:李英花;被申请人:广州九龙湖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 |||
法医鉴定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110号 | (2022)粤0114民诉前调4769号 | 对原告郑德友的伤残等级、护理期、护理依赖程度、康复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 原告:郑德友;被告:张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毫州市中心支公司 | 9号广东金域司法鉴定所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111号 | (2022)粤0114民诉前调4323号 | 对原告杨秋娥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 申请人:杨秋娥;被申请人:欧灶荣,陈亚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112号 | (2022)粤0114民诉前调5688号 | 对原告蒙基强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 原告:蒙基强;被告:许金建,时一(广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88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8995号 |
对申请人江达安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申请人:江达安;被申请人:雷惠芬,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84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6253号 | 对申请人莫智伟的伤残等级、误工时间进行鉴定。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申请人:莫智伟;被申请人:邓二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97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4217号 |
对申请人许焕友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否。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申请人:许焕友;被申请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陈泽洋 | |||
法医鉴定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114号 | (2021)粤0114民初14686号 | 对刘日乐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原告:刘日乐;被告:广州市玉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黄有许,黄谋喜 | 5号广东恒鑫司法鉴定所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86号 | (2022)粤0114民诉前调6434号 | 对李燕玲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申请人:李燕玲;被申请人:黄平志,蒲应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91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9457号 |
1、夏国珍申请对原告夏国珍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申请对原告夏国珍医疗费中的非医保项目进行鉴定,鉴定期限60日。 |
申请人:夏国珍;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李家丽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92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6211号 |
、原告申请对原告江志伟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申请对原告江志伟因本次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期进行鉴定,鉴定期限60日。 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申请对原告江志伟治疗费中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金额进行鉴定,鉴定期限60日。 |
申请人:江志伟;被申请人:深圳依讯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邱铖;第三人: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93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9369号 | 对原告黄俊卫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 申请人:黄俊卫;被申请人:王燕海,覃宁秋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109号 | (2022)粤0114民初3396号 | 对原告黄土生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 原告:黄土生;被告:侯福西 | |||
法医鉴定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90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8905号 | 对原告王理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 申请人:王理;被申请人:龙春汉,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花都支公司 | 3号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94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6625号 | 对原告徐瑞文的伤残等级以及本案交通事故与其后的伤情诊疗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 原告:徐瑞文;被告:张雯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103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7584号 | 对原告王付轩的伤残等级、误工期进行鉴定。(请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原告:王付轩;被告:朱锦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104号 | (2022)粤0114民诉前调2205号 | 对原告陈志强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请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申请人:陈志强;被申请人:孟庆贺,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105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9011号 | 对原告黄代东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请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原告:黄代东;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营业部,谢廷密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108号 | (2022)粤0114民诉前调2159号 | 对原告谭代相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 原告:谭代相;被告:何志誉 | |||
物证类鉴定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98号 | (2021)粤0114民初16278号 |
1.对苏玉霞提供的标注日期为“2015年8月3日”的《借款合同》上甲方签名处“苏玉霞”签名字迹和手印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2.对苏玉霞提供的标注日期为“2015年8月3日”的《借款合同》上乙方签名处“龙玉梅”签名字迹和手印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3.对苏玉霞提供的标注日期为“2015年8月3日”的《借款合同》上打印内容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4.对苏玉霞提供的标注日期为“2015年8月3日”的《借款合同》上打印内容、甲方签名处“苏玉霞”签名字迹和手印、乙方签名处“龙玉梅”签名字迹和手印的形成时间差进行鉴定; 5.对乙方签名处“龙玉梅”签名字迹和《借款合同》上打印内容先后顺序进行鉴定; 6.对“龙玉梅”字迹上面的手印和《借款合同》上打印内容先顺序进行鉴定; 7、对《借款合同》上的“广州市銮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印章形成具体时间进行鉴定。 |
原告:苏玉霞;被告:龙玉梅 | 6号广东恒鑫司法鉴定所 | |
物证类鉴定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95号 | (2022)粤0114民初912号 | 原告申请对证据《谢新元小布商业大楼工程结算》中的“2017年10月19号前已付3510000,余1247757未付”的内容进行笔迹鉴定,以确定该内容是否为被告江永泽本人书写。 | 原告:谢新元;被告:江永泽 | 7号广东开元文书司法鉴定所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101号 | (2021)粤0114民初11276号 | 申请对《关于对印章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书》落款加盖的“广东泰通建设有限公司”的公章与《顶管补充合同》、《协议》、《沉井、顶管班组结算单》落款加盖的“广东泰通建设有限公司”的公章是否一致进行司法鉴定。 | 原告:洪建国;被告:广东泰通建设有限公司 | |||
物证类鉴定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96号 | (2022)粤0114民初534号 | 被告申请对曾金平提交的证据材料中的《协议书》、《收据》、中的“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振兴十四经济合作社”印章的真伪进行鉴定。 | 原告:曾金平;被告: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振兴十四经济合作社 |
1号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 司法鉴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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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099号 | (2022)粤0114民初535号 | 被告申请对陈自珍提交的证据材料中的《协议书》、《收据》、中的“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振兴十四经济合作社”印章的真伪进行鉴定。 | 原告:陈自珍;被告: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振兴十四经济合作社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100号 | (2022)粤0114民初536号 | 被告申请对曾金平、陈自珍、李冬妹分别提交的证据材料中的《协议书》、《收据》、中的“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振兴十四经济合作社”印章的真伪进行鉴定。 | 原告:李冬妹;被告: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振兴十四经济合作社 | |||
房屋安全鉴定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45号 | (2022)粤0114民初88号 | 被告广州光之彩侯鸟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申请评估广州市花都区茶园路南路15号茶园商业楼建筑结构安全性可靠性鉴定。 | 原告:广州市鸿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光之彩侯鸟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 2号广东稳固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 |
价格鉴证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33号 | (2021)粤0114民初15684号 | 对原告黄汉的粤RXT256车辆在本案事故中造成的车辆损毁价值进行评估。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原告:黄汉;被告:王剑城,王剑伟,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支公司 | 10号广东翔程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
价格鉴证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34号 | (2022)粤0114民初3370号 | 对涉案粤R76662号牌大型汽车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坏的车辆维修损失进行评估。鉴定期为60天。 | 原告:杜志轩;被告:余玩生,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清远市鑫盛物流有限公司 | 12号广东洋诚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41号 | (2022)粤0114民初2702号 | 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茶碑路古塘经济社商铺第7间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现存现值进行评估。 | 原告:冯桂好;被告:曾庆楠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44号 | (2022)粤0114民初2315号 | 对广州市润龙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有限公司的充电桩16号机、4号机和网状护栏、停车杆、广告牌的受损价格进行评估 | 原告:广州市润龙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有限公司;被告:郭斌,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花都支公司 | |||
医疗损害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鉴0102号 | (2021)粤0114民诉前调14513号 |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对死者罗小河的整个诊疗过程是否医疗过错?如有,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诊疗行为与患者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是多少 | 申请人:尹夏文,陈十妹,罗智勇,罗智成;被申请人:西安征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王涛涛,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滨湖支公司,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 | 15号四川华西法医鉴定中心 | |
股权评估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执0001号 | (2021)粤0114执15980号 | 对被执行人刘春林持有的资源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10%的股权份额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 | 申请执行人:广州广核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杨家荣,刘春林 | 4号广东中企华正诚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造价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32号 | (2021)粤0114民初16679号 |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狮岭大道东18号3楼、4楼场地装修工程(对案涉场地内从毛坯状态装修至现有状态)造价进行鉴定。 | 原告:广州奥乐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江一帆 |
10号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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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39号 | (2021)粤0114民初10770号 | 对位于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万达茂的滑雪场的外墙涂料及相关附属工程(施工项目详见附表)进行造价鉴定。基准日为2019年1月30日。 | 原告:王建军;被告:合肥达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二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投资有限公司 | |||
工程造价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40号 | (2021)粤0114民初16948号 | 原告樊永安申请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合成村南航大道以东,流溪河灌渠以南的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消防站工程,原告樊永安完成的全部工程(包括《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内容以及增加的签证工程)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 原告:樊永安;被告: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 21号广东盛建工程事务咨询有限公司 | |
(2022)粤0114司法委托民0042号 | (2021)粤0114民初15739号 | 1.对谭文彪施工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于三东道交汇处东北侧,工程名称为“哥弟龙门2#地块住宅B1-B12楼YKK系统铝合金门窗装饰工程及栏杆、铝单板、铝合金格栅等装饰”的工程量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9月10日;2.对上述工程未施工完所产生劳务费差额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鉴定机构评估之日;3.对上述工程未施工完所造成的工程清理费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鉴定机构评估之日。 | 原告:谭文彪;被告:李继业,广东宏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常元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