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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8摇珠选定评估、鉴定机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1 16:36:44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现定于2023718日(星期二)上午09:30-11:30时在花都区新华路21号审判大厅第十三号审判庭进行摇珠选定中介机构,届时,请各位当事人通过腾讯会议查看摇珠过程,具体参与方式已告知法官通知。 

                             2023711

 

 

 

案号 当事人 委托事项
(2023)粤0114民诉前调5673号 申请人:古玉平;被申请人:林永辉 对原告古玉平的伤残等级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2023)粤0114民诉前调9850号 申请人:陈庆华;被申请人: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周小勇 对原告陈庆华的伤残等级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0594号 申请人:李浩可;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 对申请人李浩可的伤残等级、出院后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3080号 原告:邓添祥;被告:邓文华 对原告邓添祥的伤残等级及护理费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2023)粤0114民诉前调8006号 申请人:李佐厅;被申请人:郭华土,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 对申请人李佐厅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司法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8814号 申请人:汤敬文;被申请人:黎庚鑫,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花都田美营销服务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对申请人汤敬文的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9895号 申请人:黄志权;被申请人: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汤广煊,广州市树盛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对黄志权的伤残等级、后续假肢安装费、假肢更换年限、护理依赖程度、出院后的护理期限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2023)粤0114民诉前调7849号 申请人:高国娥;被申请人:危家鹏,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花都支公司 对申请人高国娥的伤残等级、后续医疗费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2023)粤0114民诉前调6739号 申请人:孙旭;被申请人:广州市晶美塑业有限公司,广州汇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对申请人孙旭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2023)粤0114民诉前调7482号 申请人:潘光辉;被申请人:王家强,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对申请人潘光辉的护理期、误工期、营养期、人身损害伤残等级、精神损害等级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2023)粤0114民诉前调6717号 申请人:张鉴睿;被申请人:毕绍钱 对张鉴睿的护理期、误工期、营养期进行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7777号 申请人:何宇森;被申请人:梁少杰,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对何宇森的人身损害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8744号 申请人:陶少群;被申请人:潘焯林,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对原告陶少群的伤残等级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1397号 申请人:刘胜强;被申请人:骆柏良,广州新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心支公司 对申请人刘胜强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1199号 申请人:王建新;被申请人:黄维昌,任丘市海顿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对王建新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2023)粤0114民诉前调7309号 申请人:张其峰;被申请人:黄守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对张其峰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进行司法鉴定。
(2022)粤0114民诉前调15448号 申请人:谢惠贤;被申请人:郭留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对谢惠贤临床的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和误工期进行鉴定。鉴定标准: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为60天。
(2022)粤0114民诉前调14651号 申请人:张凤屏;被申请人:杜燕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沙东涌支公司;被告:鲁志轩 对原告张凤平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进行司法鉴定。(原告提出鉴定事项为:伤残等级、误工期,该两项鉴定费由原告承担;太平保险公司提交鉴定事项为:护理期鉴定,该项鉴定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2023)粤0114民诉前调9857号 申请人:邓势豪;被申请人:梁家铭,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对申请人邓势豪的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
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2023)粤0114民诉前调8981号 申请人:商润明;被申请人:何明帮,邱少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对申请人商润明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0060号 申请人:李静;被申请人:徐智洲,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欧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对申请人李静的伤残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期限、营养期限进行鉴定。
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2023)粤0114民初4985号 原告:赖克俭;被告:陈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对原告赖克俭的伤残等级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0083号 申请人:张文轩;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支公司,胡明城 原告张文轩申请对其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2023)粤0114民诉前调9666号 申请人:林伟增;被申请人:莫龙贵,蔡玉青,莫翔越 对林伟增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0130号 申请人:韩金成;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广州市新东盛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对韩金成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2023)粤0114民诉前调7829号 申请人:王祖明;被申请人:黄建飞 对原告王祖明的人身损害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0366号 申请人:易姬秀;被申请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胡龙飞 对易姬秀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2023)粤0114民诉前调2568号 原告:刘仕水;被告: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对原告刘仕水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护理人数)、营养期、护理期、后续维持生命所需的医疗费数额进行鉴定。
(2023)粤0114民初8007号 原告:石忠毅;被告:刘飞,蓝玉彩,吴年克 对石忠毅的对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1190号 申请人:邓先友;被申请人:杨笑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第三人: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对申请人邓先友的伤残等级、精神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
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2023)粤0114民诉前调6686号 申请人:张源茂;被申请人:广州市花都区同辉五金加工厂,宋定宗;被告:黄承标 对原告张源茂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2023)粤0114民诉前调5279号 申请人:谭建文;被申请人:李文仕,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英德支公司 对谭建文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7826号 申请人:梁小媚;被申请人:付玉臣,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东莞市寮步营销服务部,河源市高新区琴琴美容店 1、对申请人梁小媚的左耳听力进行伤残鉴定。(缴费方:梁小媚)
2、对申请人梁小媚所述耳鸣听力下降与事故关联性的鉴定申请。(缴纳方:华安保险公司)
(2023)粤0114民初7601号 原告:江笑容;被告:梁汝亨,刘国权,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花都支公司;第三人: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对原告江笑容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以《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为唯一标准。
(2022)粤0114民初10855号 原告:卢赞锋;被告:汤嘉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对原告卢赞锋存在自身疾病“强直性脊柱炎”与交通事故之间伤病参与度的关系、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2023)粤0114民初7267号 原告:李炳照;被告:赵亚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对申请人李炳照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036号 申请人:罗裔芳;被申请人:黄锦派,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第三人:广州市交通安全综合服务中心 对原告罗裔芳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2023)粤0114民初867号 原告:曾结贤;被告:郑泽凯,郑培德,郑少琴,广州雪迹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广州铭晟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1、对曾结贤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2、对曾结贤2021年2月22日骨折与2021年1月30日滑雪受伤是否存在关联性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2023)粤0114民诉前调5602号 申请人:刘艳珍;被申请人:汤岸霏,吴志灵,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对刘艳珍因本案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2023)粤0114民诉前调6249号 申请人:麻望福;被申请人:赵凌晨,吴惠芳,深圳市半岛城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对麻望福的伤残等级、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2023)粤0114民初5349号 原告:黄凯荣;被告:钟毕生,广州佳启餐饮设备有限公司 对原告黄凯荣的伤残等级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2023)粤0114民初6027号 原告:尹容飞;被告:钟毕生,广州佳启餐饮设备有限公司,黄凯荣,欧阳国源 对原告尹荣飞的伤残等级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0608号 申请人:商桂兴,商炳垣,商紫君,谢文全;被申请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1、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对谢素祯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2、如有过错,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对谢素祯的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
(2023)粤0114民诉前调9711号 申请人:李国武,李吴深,李楷深;被申请人: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1.整个医疗行为过程中存在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护理、检查、手术行为、知情同意、病历书写、用药规范等各个方面;2.整个医疗过程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原因力、参与度,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鉴定期限3个月)
(2023)粤0114民诉前调8235号 申请人:瞿信怀;被申请人:广州市花都区港龙医疗门诊部,苏志忠 对广州市花都区港龙医疗门诊部的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进行鉴定。
(2023)粤0114民初6585号 原告:广州市三美塑料模具制品有限公司;被告:广州瑞盛五金塑料有限公司,黄国瑞 对原告提供的两张送货单(2021年11月6日和2021年11月8日)的内容(数量,金额)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2023)粤0114民初8776号 原告:王钊海;被告:小小鱼科技(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对原告提交的工作证明上小小鱼科技(广州)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章进行鉴定。
(2023)粤0114民初8778号 原告:何志勇;被告:小小鱼科技(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对原告提交证据《工作证明》中的小小鱼科技(广州)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章真实性进行鉴定。
(2023)粤0114民初5882号 原告:广州市花都利宝时服饰配件厂有限公司;被告:李建雄 对《申请》落款处“李建雄”签名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2833号 原告:魏苑芳;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花都支公司,刘伟彬,刘沛根 1、对申请人魏苑芳的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
2、对申请人魏苑芳的后续护理依赖等级进行司法鉴定;
3、对申请人魏苑芳的精神伤残等级以及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
(2022)粤0114民诉前调12678号 申请人:石敏求;被申请人:钟广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对原告石敏求的神经受损导致精神残疾的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2022)粤0114民诉前调15654号 申请人:梁好意;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卢起镖,唐三宝 对原告梁好意的精神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
(2022)粤0114民诉前调10879号 申请人:汤森宏;被申请人:许永康,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对申请人汤森宏的精神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2023)粤0114民初6458号 原告:曾德江;被告:广州壹佳宠物服务有限公司 对案涉拉布拉多母狗只价格进行司法评估
(2023)粤0114民初9882号 原告:罗木娣;被告:邹必锋,北京车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原告罗木娣申请对案涉车辆(车牌号为粤AAV8637号比亚迪轿车)的车辆贬值损失进行鉴定评估,期限为2个月
(2022)粤0114民诉前调14792号 申请人:大铁(广州)汽车零件有限公司;被申请人:钟桂潮,姚雪锋,陈勇,谭军,好到佳贸易(广州)有限公司 大铁(广州)汽车零件有限公司申请对大铁(广州)汽车零件有限公司被毁财产进行损失评估。
(2023)粤0114民诉前调8536号 申请人:程敏;被申请人:广州市花都区秀全俊宇理发店,张汉林,田明松;被告: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九潭村民委员会,曾沛钊 明确因本次火灾事故当事人程敏经营的天天服饰店(秀全街九潭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区C70-C73铺)造成的装修、物品、货物、营业等损失的金额
(2023)粤0114民初7864号 原告:周英,陆利芬;被告:刘翠婷,杜华钧 申请对原告周英、陆利芬与被告刘翠婷、杜华钧在2019年5月至2020年3月合伙期间合伙项目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清算(包括2020年3月之后产生的学生退费)。
(2023)粤0114民初2662号 原告:广州市真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海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易伟 对原被告双方于《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计价范围内的出租物面积进行测量。
(2023)粤0114民初140号 原告:何耀辉;被告: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二村大龙经济社工业区1-3号3间房屋修复方案进行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6月19日。
(2022)粤0114民诉前调15921号 申请人:王恩平;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广州鸿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张涛 对涉案车辆粤EPW080的维修价格、车辆折损费进行评估。
基准日:2022年11月3日
(2023)粤0114民初4891号 原告:宋小春,刘根香;被告:叶文雄,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对位于“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平西安置区-南区)十五地块模板安装工程”原告施工工程量和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2023)粤0114民初5543号 原告:温巨淑;被告:广州立名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省美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以南,106国道以东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水电)合同外增加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2023)粤0114民初5110号 原告:深圳市汇和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海诺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半岛置业(广州)投资有限公司 对《自由人花园五六期164套精房收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C1-东镜五期-0089)项下工程的造价进行司法鉴定。
(2022)粤0114民初11957号 原告:凌锐;被告:广州十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对被告广州十里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已经完工的工程量和工程价款进行评估鉴定。
(2023)粤0114民初7381号 原告:广东墅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齿德口腔诊所;反诉被告:杨晓东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大华一路7号综合楼首层之三、四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齿德口腔诊所的地脚线、柜体定制、前台背景墙、铝合金门定制、新建玻璃隔墙、诊室竹木纤维板、不锈钢金属线的工程量进行评估。
    评估基准日:评估公司实际评估之日
(2023)粤0114民初5254号 原告:何先芬;被告:黄建杭,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对涉案车辆粤E9DD56号牌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复勘核实车辆更换配件情况。(鉴定期限2个月)
(2022)粤0114民初15154号 原告:王文秀;被告:郭晓萍,王清坤,张喜珍 1.淘宝店铺从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14日的总利润、从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1月18日的总利润; 2.淘宝店铺2022年6月14日的库存价值、2022年11月18日的库存价值;3.“AJ AOIRJ 英国”淘宝店铺2022年6月14日的市场价值、2022年11月18日的市场价值。
(2023)粤0114民诉前调7586号 原告:中农(广东)投资有限公司;被告:广州三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原告申请在合正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修复方案的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655号 申请人:中煤江南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投资有限公司 对广州万达城四期项目B2地块基坑支护工程原告所完成的工程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2023)粤0114民初6557号 原告:樊永安;被告:广东省化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对项目名称为秀全中学新校区项目筹建期场地准备工程的樊永安已施工工程量(差异部分)和造价进行评估。
(2023)粤0114民初7266号 原告:何锦祥;被告:程高峰,广西奥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 委托事项 对粤R2875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的维修费进行价格评估。
(2023)粤0114民诉前调2833号 原告:魏苑芳;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花都支公司,刘伟彬,刘沛根 对申请人魏苑芳的精神伤残等级以及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
(2023)粤0114民初6953号 原告:郑周;被告:丘欣然,丘胜朋,周贤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中心幼儿园 对原告郑周的伤残等级及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鉴定期限60日。

 

(2022)粤0114民诉前调15510号 申请人: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联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被申请人: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联丰村村民委员会;被告: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联丰经济联合社 对联丰村茄坑口水田6.41亩土地自2019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17日期间的占用费、联丰村茄坑口除6.41亩外的土地(约40多亩)自2022年12月2日前三年至实际返还土地之日占有使用费金额进行评估。
(2022)粤0114民初11180号 原告:罗翠娟;被告:曾昭猷,林伟峰;第三人:莫芝梅,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团结村大塘口经济合作社 对自双方开始合作之日即2016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期间,双方对坐落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平步大道旁团结村大塘口经济合作社第五生产队集体物业进行合作经营的全部收入与支出、利润等进行清账并出具每年财务报告。
(2022)粤0114民初13752号 原告:李岳杰;被告:广州市花都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大佳元时装有限公司 对原告在大佳元项目施工的钢板桩工程量进行鉴定。
(2022)粤0114民诉前调7547号 申请人:邹少云;被申请人:潘赐江 对邹少云承租的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新华路个体工业村吉祥八号A厂房区内装饰装修和加建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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