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定于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时在花都区新华路21号审判大厅第十三号审判庭进行摇珠选定中介机构,届时,请各位当事人通过腾讯会议查看摇珠过程,具体参与方式已告知法官通知。
2023年8月8日
标的类别 | 案号 | 当事人 | 委托事项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2135号 | 申请人:刘忱;被申请人:阳华南,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支公司 | 对刘忱的精神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9662号 | 申请人:陈谷洋;被申请人:郭嘉一;被告:郭军伟 | 对原告陈谷洋的伤残等级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初9410号 | 原告:侯凯翔;被告:庾汶轩,骆玉齐,庾沃荣 | 对原告侯凯翔的伤残等级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初7267号 | 原告:李炳照;被告:赵亚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对李炳照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初7601号 | 原告:江笑容;被告:梁汝亨,刘国权,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花都支公司;第三人: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 对原告江笑容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以《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为唯一标准。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初6481号 | 原告:杨金怡;被告:叶志锋,贾培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心支公司 |
对原告杨金怡的伤残等级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重新鉴定。 鉴定标准: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2833号 | 原告:魏苑芳;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花都支公司,刘伟彬,刘沛根 |
1、对申请人魏苑芳的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 2、对申请人魏苑芳的后续护理依赖等级进行司法鉴定;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初9700号 | 原告:廖小龙;被告:郑军威,广州市金臻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对廖小龙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若构成伤残,该伤残是否与2022年9月27日的摔倒是否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比例进行鉴定。 |
医疗损害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2568号 | 原告:刘仕水;被告: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对原告刘仕水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护理人数)、营养期、护理期进行鉴定。鉴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1557号 | 申请人:罗可桂;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心支公司,冯嘉杰 | 对罗可桂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7940号 | 申请人:陈秀芳;被申请人: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吴细平,吴昌圣 | 对陈秀芳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8075号 | 申请人:王桂彬;被告:广州市花都区狮岭碣味粥店;被申请人:王国山 | 对原告王桂彬的伤残等级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0418号 | 申请人:黄由娣;被申请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支公司,姚泓 | 对原告黄由娣的伤残等级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2个月)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9097号 | 申请人:张艳;被申请人:李东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对申请人张艳的伤残等级鉴定并列明赔偿指数 2、对申请人张艳营养期、护理期进行鉴定。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0705号 | 申请人:邓文祥;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 | 对申请人邓文祥的伤残等级、误工期进行鉴定。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1408号 | 申请人:李云珍;被申请人:徐国容 | 对申请人李云珍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1554号 | 申请人:潘仙配;被申请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叶振球 | 对申请人潘仙配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2281号 | 申请人:陆凤;被申请人:江炳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
对申请人陆凤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 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0774号 | 申请人:李树标;被申请人:彭丹丹,郭海强,广州宝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清新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对申请人李树标人身损害伤残等级、护理期鉴定。 鉴定标准: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8992号 | 申请人:方金华;被申请人:唐金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对方金华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 |
法医鉴定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7022号 | 申请人:钟满意;被申请人:宋建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对钟满意的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 |
其他评估 | (2023)粤0114民初2214号 | 原告: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大华村大华经济合作社;被告:徐文根,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车逸汽车维修养护中心,黎恒林,广东保建钢科技物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花城兴记煲仔饭店,陈俊锋,周志仲,广州市花都区花城牛宝贝美食店,邝志永,广州市花都区花城五月汽车修理中心,黄文安... |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大华村大华经济合作社大华社 商贸城1、2号楼及2号楼后面星瓦棚的消防设备、水箱电 箱、化粪池/隔油池、钢结构瓦棚、变压器、水力工程、电 力工程、监控工程、水电线材料等(明细附表)的市场价值 进行评估。 |
其他评估 | (2023)粤0114民初8915号 | 原告:王祝华;被告:广州凯通投资有限公司 |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北路9号凯通汽配城19栋23-26号商铺的装修现值进行评估。 |
医疗损害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2514号 | 申请人:邝连开;被申请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
1、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对邝连开实施的医疗行为有无过错; 2、诊疗行为与邝连开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 |
会计审计 | (2023)粤0114民初859号 | 原告:文落义;被告:苏凤平,杨应平,广州市战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何长 | 对案涉合伙项目“净水厂”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的合伙利润进行司法审计。 |
会计审计 | (2023)粤0114民初860号 | 原告:文落义;被告:苏凤平,杨应平,广州市战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黄少波 | 对案涉合伙项目“清河村”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的合伙利润进行司法审计。 |
会计审计 | (2023)粤0114民初861号 | 原告:文落义;被告:苏凤平,杨应平,广州市战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彭云山,深圳市德保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 对案涉合伙项目“桃源厂”自2020年6月1日至合伙项目终止之日(2020年9月30日)期间的合伙利润进行司法审计。 |
工程造价 | (2023)粤0114民初6557号 | 原告:樊永安;被告:广东省化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对项目名称为秀全中学新校区项目筹建期场地准备工程的樊永安已施工工程量(差异部分)和造价进行评估。 |
工程造价 | (2023)粤0114民初8710号 | 原告:黄永林;被告:梁茜平 | 对位于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培正大道黄金海岸小区内的郎澄二街19号别墅洋房内加建地下室二层主体结构及装修工程、挡土墙及花园建设等工程的黄永林已施工工程量(差异部分)和造价进行评估。 |
工程造价 | (2023)粤0114民初2860号 | 原告:江苏精享裕建工有限公司;被告:何云城,何代兴 | 对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二期)查验平台及配套设施项目中何云城、何代兴完成的钢筋实际绑扎数量及止水钢板焊接量进行评估。 |
工程造价 | (2023)粤0114民初3875号 | 原告:李奕生,覃初;被告:王志龙,刘灿升 | 对“广州花都汽车城钢棚工程”项目中广州市花都区杨一村中一社“大坡头”地块及中二社“庙门口”地块钢棚搭建的已完成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
工程造价 | (2023)粤0114民初3462号 | 原告:周铝如;被告:刘满成,广州简爱时空俱乐部有限公司 |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联合村六二新区四街3号的装修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
其他鉴定 | (2023)粤0114民初5320号 | 原告:黄志涛;被告:冯许 |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60号的建筑物是否被拆除、改动了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以及是否影响房屋安全及修复方案进行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