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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4摇珠选定评估、鉴定机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7 10:56:36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现定于20231024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时在花都区新华路21号审判大厅第十三号审判庭进行摇珠选定中介机构,届时,请各位当事人通过腾讯会议查看摇珠过程,具体参与方式已告知法官通知。 

                                                              20231017

 

 

标的类别 案号 当事人 委托事项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7482号 申请人:潘光辉;被申请人:王家强,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对申请人潘光辉的护理期、误工期、营养期、人身损害伤残等级、精神损害等级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0382号 申请人:徐文会;被申请人:张伟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对申请人徐文会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伤进行护理等级鉴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8565号 申请人:钟绮媚;被申请人:赵锋;第三人: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峰支公司 对钟绮媚的护理期限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初14016号 原告:冯电;被告:江广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对原告冯电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对原告冯电的自身疾病与伤残等级的伤病关系进行鉴定。
鉴定标准: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4173号 申请人:陈美甜;被申请人:曾志基 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对陈美甜的伤残等级进行法医鉴定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5883号 申请人:吴伟雄;被申请人:冯德明 对吴伟雄的伤残等级及误工期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初12107号 原告:汤笑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公司,李悦添 对被申请人汤笑桃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是。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2568号 原告:刘仕水;被告: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对原告刘仕水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护理人数)、营养期、护理期进行鉴定。鉴定标准: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6322号 申请人:李甫秀;被申请人:黄克明,广州市盛榆液化气有限公司,广州市林静液化气有限公司,罗燕珍 原告李甫秀申请对其伤残等级、营养期及费用、误工期、护理期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5846号 申请人:张娟;被申请人:黄亚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原告张娟申请对其伤残等级、误工时间、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初13868号 原告:霍振宏;被告:广州安德龙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原告霍振宏申请对其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3955号 申请人:王文勇;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黄耀居,张丽容 原告王文勇申请对其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4458号 申请人:温桂杨;被申请人:潘康锡,张少芳,广州市守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原告温桂杨申请对其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2个月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3757号 申请人:向兴洲;被申请人:刘刚,福建省坤易源泰多式联运有限公司,润邦现代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对申请人向兴洲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人数及期限、残疾辅助器具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标准: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2137号 申请人:曾庆标;被申请人:吕建国,周榜师,邱洪松 对申请人曾庆标的肢体伤残等级、误工期进行鉴定。
鉴定标准: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6290号 申请人:卢明;被申请人:许仕宏,林奕庄,邝宝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支公司 对卢明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6399号 申请人:邝海英;被申请人:陈通华 对邝海英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初11133号 原告:黄志贤;被告:邓伟清,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对黄志贤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0909号 申请人:杨翠丽;被申请人:中吉康商业有限公司 对申请人杨翠丽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
60天。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5645号 申请人:黄日初;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心支公司,东莞市利弘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方杨波 对申请人黄日初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否。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6513号 申请人:邝细牛;被申请人:欧燕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对申请人邝细牛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否。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6065号 申请人:汤全根;被申请人:广东光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新华营业部,广东光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被告:清远市金鸡岩实业有限公司 对申请人汤全根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60天。
申请书、起诉状、诊断病历等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8457号 申请人:林碧如;被申请人:周培达,阜阳市时柏亿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中赛(新疆)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对原告林碧如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3807号 申请人:谢娥妃;被申请人:张佳佳,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对谢娥妃的伤残等级进行法医鉴定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1912号 申请人:李小林;被申请人:谢超,广州量子牛仔设计研发有限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花都支公司 1.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对李小林的伤残等级进行法医鉴定;
2.对李小林护理期进行鉴定。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0409号 申请人:李萍;被申请人:刘浩樽 对李萍的伤残等级、护理期、误工期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8737号 申请人:沙德仁;被申请人:张庭青 对沙德仁的伤残等级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2205号 申请人:倪元江;被申请人:林天来,刘小奇,中国平安财产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对倪元江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4525号 申请人:徐文礼;被申请人:毕焕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对徐文礼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期限为两个月。
其他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9333号 申请人:骆文熙;被申请人:甘明正,甘本勤,陈健威,陈森意,陈庚洲,陈哲,房嘉铭,房仕兴,朱家铭,朱伙灶,甘星宇,甘列华,汤沛坚,汤建锋 对申请人骆文熙的伤残等级、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进行鉴定。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2035号 申请人:冯雅梅;被申请人:陈海兵 原告冯雅梅申请对原告冯雅梅的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误工期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4265号 申请人:刘承钊;被申请人: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权永春 对原告刘承钊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限60日。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3907号 申请人:许健来;被申请人:邓军荣,佛山市马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长安支公司 对申请人许健来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2706号 申请人:郝建发;被申请人:李志能,李志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对申请人郝建发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2908号 申请人:史睿杰;被申请人:温建楼,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对申请人史睿杰的伤残等级、护理期进行鉴定。
法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5294号 申请人:徐翔;被申请人:田铭,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对申请人徐翔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物证类鉴定 (2023)粤0114民初10490号 原告:胡明锋;被告:李强,李亮,陈嘉成,广州众之鑫家具有限公司 1.原告胡明锋申请对《借条》中“陈嘉成”签名上的指纹是否是陈嘉成的指纹进行鉴定;
2.被告陈嘉成申请对《借条》中“陈嘉成”的签名是否是陈嘉成本人所书写进行笔迹鉴定。
物证类鉴定 (2023)粤0114民初464号 原告:广州顺达盈染织有限公司;被告:刘志光,冯伟龙 申请对2015年8月5日“对账确认单”上“冯伟龙”签名是否为冯伟龙本人亲笔签名的笔迹司法鉴定。
其他鉴定 (2023)粤0114民初7051号 原告:黄开万;被告:广州市花都区狮岭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经济发展总公司 对案涉《协议书》上加盖的“广州市花都区狮岭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印章印文真伪及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物证类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1949号 申请人:朱小娟;被申请人:广州人爱医院有限公司 对申请人朱小娟当日的检查报告的真伪进行鉴定。
物证类鉴定 (2023)粤0114民初13057号 原告:江云开;被告:危杰森;第三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危连娣,危丽娟,危锦仪 1.江云开申请对《农房继承协议书》中“江云开”的签名及指模是否其本人的签名及指模鉴定。
2.危锦仪申请对《农房继承协议书》中“危锦仪”的签名及指模是否其本人的签名及指模鉴定。
房屋安全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6818号 原告:陈锦校;被告:曾桂枝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大华二路10号808号房整个房屋的漏水处的漏水原因进行鉴定。
保险公估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5192号 申请人:襄城县回民车队运输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 对涉案车辆豫K38186号的维修价格进行评估。
基准日:2022年1月20日
价格鉴证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0048号 申请人:陈友;被申请人:刘祥,鱼台县广盛运输有限公司,中盛(山东)交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对湘MPL921号小型客车因本案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进行价格鉴定
其他鉴定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0594号 申请人:李浩可;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 对车牌云DW265号小型轿车的车辆损失进行鉴定。
价格鉴证 (2023)粤0114民初10459号 原告:杨雅琪;被告:李伟生,广州百业酒店有限公司,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花都门市部;第三人:广州市世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27号首层051房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的租金标准进行评估。
价格鉴证 (2023)粤0114民初11198号 原告:李德远;被告:肖树文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75733部队污水治理工程、75250部队营区道路工程的劳务工作中的“大工”每日工资标准和“小工”每日工资标准进行价格鉴定,其中75733部队工程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9月5日,75250部队工程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9月15日。
价格鉴证 (2023)粤0114民初140号 原告:何耀辉;被告: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二村大龙经济社工业区1-3号3间房屋修复及重建费用进行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6月19日。
价格鉴证 (2023)粤0114民初11087号 原告:广州市三祥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对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占用广州市三祥贸易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港口工业区内的3000平方米工业用地租赁的市场价进行评估鉴定。
基准日:分2020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2021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18日、2022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18日三段期间。
价格鉴证 (2023)粤0114民初5610号 原告:胡玲州;被告:毕志坚;第三人:刘慧,应邦富 原告申请: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圆玄道观西)迎宾大道西44号院内宿舍楼的二、三楼的装修费用(包括原告拆除旧装修的费用和拆除后现场原告投入的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的现值)进行评估鉴定。基准日为2023年6月8日。
被告申请: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圆玄道观西)迎宾大道西44号院内宿舍楼的二、三楼恢复原状的费用进行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6月8日。
股权评估 2023)粤0114225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粤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对被执行人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86.894%的股权份额按照市场价委托评估。
医疗损害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0385号 申请人:宁光明;被申请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卫生院,广州市中西结合医院 1、被申请人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2、被申请人诊疗过错行为与申请人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3、被申请人的诊疗过错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4、申请人的人体伤残程度
5、申请人的护理期、营养期、护工期。
伤残等级适用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期为90天。
医疗损害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1949号 申请人:朱小娟;被申请人:广州人爱医院有限公司 申请人爱医院对朱小娟实施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参与度是多少进行鉴定。
会计审计 (2023)粤0114民初7117号 原告:黄思琴;被告:叶翠仪,周锦鹏 对涉案合伙体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及自2021年4月至2022年11月14日期间的盈余情况进行审计。
工程造价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1354号 申请人:国电远鹏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投资有限公司 原告申请对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住宅一期A地块供配电智能配电网系统I工程中新增工程对应的17项现场签证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鉴定单价以合同约定为有限适用,合同没有约定的适用新增工程发生时的国家法定标准。
工程造价 (2023)粤0114民初9137号 原告:何新福;被告:肖文杰,刘海新,陈伟权 对案涉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镜湖大道商业项目基坑支护工程何新福已施工工程量及总造价进行鉴定。
工程造价 (2023)粤0114民初32号 原告:深圳市方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告:四川顺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文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投资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樊玉全,任凤珍 原告申请对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住宅楼(C-3)地块项目脚手架分项作业中,原告承包施工的(高层外脚手架、落地式卸料品台、高支模、外施工楼梯、安全防护、单排架、悬挂单排防护、双排架)的工程量及工程价款进行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11日、2020年4月28日。
其他鉴定 (2022)粤0114民诉前调14855号 原告:李素仪,杨永棠;被告:桑柯,彭路怡,广州浩弘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雅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李素仪、杨永棠申请: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中131号4区6栋2704房3间卧室墙壁裂缝的修复方案进行评估鉴定。具体范围为“广东智弘检测鉴定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检测鉴定报告》(正稿)“十、鉴定意见中第1、2、5、7、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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