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符合招考条件进入计算机操作测试环节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参加计算机操作测试的考生于2018年3月2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到花都区人民法院(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6号)领取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应聘人员的身份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计算机操作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附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参加计算机操作测试考生名单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5日